佳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征集“陕北小杂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陕西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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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办)、各相关农业经营主体:

为持续深化佳县小杂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补齐产业链发展短板,强化产业发展核心动能,推动小杂粮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精深化升级,夯实乡村振兴产业支撑,根据省、市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小杂粮产业发展实际,现就开展佳县“陕北小杂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建设内容

本次征集项目覆盖全县小杂粮产业集群核心区域,申报主体为在我县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谷子、高粱等小杂粮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相关经营活动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从事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的相关单位。且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用良好。

重点支持以下建设内容:

1. 良种繁育:杂粮新优品种引育推、种质资源保护、繁育基地建设2. 标准化种植:杂粮生产基地提质、旱作农业技术应用、农机农艺融合配套3. 精深加工:加工车间及生产线建设、加工设备升级、杂粮深加工产品研发4. 市场流通:仓储冷链设施建设、电商及线下展销渠道搭建、物流配套完善5. 品牌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培育、品牌宣传推广、产品质量溯源体系搭建6. 主体培育:龙头企业壮大、产业化联合体建设、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提升7. 科技支撑:产学研合作、农技推广服务、杂粮产业技术研发与培训。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需在佳县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的项目实施能力和良好的商业信用,近3年内无安全生产事故、环保违法违规记录和失信惩戒记录。

2. 项目建设内容符合本次征集范围,与小杂粮产业集群建设高度契合,能有效弥补我县小杂粮产业链短板,具有较强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3. 项目已完成前期调研,建设方案科学合理,投资估算真实准确,资金来源明确(含自筹资金、申请财政资金等),计划2026年—2027年启动实施,且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发挥效益。

4. 项目联农带农机制清晰,明确带动农户数量、增收方式及预期效益,优先支持带动脱贫户、监测户就业增收的项目。

5. 不受理已获得同级及以上财政资金重复支持的同类建设项目申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项目建设方案,内容包括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实施进度计划、预期效益(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联农带农措施、项目保障措施等,需条理清晰、数据详实。

2 .申报主体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其他佐证材料,包括项目建设用地证明、技术合作协议、联农带农协议、相关荣誉资质等复印件。

四、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资金补助比例按项目总投资的20%-25%补助,最终补助金额结合项目实际建设内容、投资规模综合确定,具体以项目审核结果及正式批复为准。

五、申报及审核流程

1. 组织申报:各申报主体对照本通知要求,如实编制申报材料。

2. 县级审核:县农业农村局联合财政局等相关单位组建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核查,结合我县小杂粮产业发展规划,确定拟支持续建项目名单。

3. 公示立项:拟支持项目名单在佳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佳县“陕北小杂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续建项目”名单,下达项目建设通知。

六、工作要求

1. 如实申报,严格把关:各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对存在违规申报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2. 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各申报主体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222室。

联系人:曹星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佳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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