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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许可科)
通讯地址: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2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矿山机械配件加工项目 |
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国大路北、膜天路东 |
招远福泰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招远市温泉街道办事处国大路北、膜天路东。 |
烟台清敏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租赁改造现有厂房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项目利用毛坯铸件等为原材料,采用下料、车床、铣床、钻孔、打磨、加热、淬火、组装等工艺(项目不涉及铸造及锻打工艺),年加工矿山机械配件(齿轮轴、齿圈轴承)共5万件。 |
1.厂区采取雨污分流,炉体用的循环冷却水定期补充,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机加工下脚料及不含油的金属屑等收集后外售;含油的金属屑、废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