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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河排污口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志丹县旦八镇2#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将拟审批的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chengjianhb@126.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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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志丹县旦八镇2#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简要分析 |
建设地点 |
延安市志丹县旦八镇初级中学旁边文化广场院内 |
建设单位 |
志丹县瑞恒实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论证单位 |
延安华茂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 |
1.排污口地点:延安市志丹县旦八镇初级中学旁边文化广场院内。 2.入河排污口位置:旦八镇2#污水处理站区西南角,收集的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洛河,排污口位置坐标:N36°39′57.7651″,E108°29′54.6225″。 3.入河排污口类型:新建。 4.入河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5.排放方式:连续性排放; 6.入河方式:管道。 7.纳污水体:纳污水体为洛河,水体水质目标为Ⅲ类。 8.排放规模200m3/d。 9.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
对水环境保护措施 |
(1)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HJ1309—2023)完善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包括统一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竖立明显的建筑物标示碑、实行排污口的立标管理、标明水污染物限制排放总量及浓度情况、明确责任主体及监督单位等内容。(2)在排放期间,配合水利河道部门加强河岸的防护,按要求达标排放,排放期间无条件接受河道管理的监督。 (3)污水处理厂在出现运行故障、进行工艺调整、发现进水异常等可能导致外排水质超标情况时,需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严禁超标污水排放。 (4)加强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及水量在线监测,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污水量进行在线监测,并应用互联网技术将动态监测的外排污水水质、水量传输到监管部门,实现社会监督的作用。 (5)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按季、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送污水出水水质、水量统计表,报送其他有关信息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填报信息必须做到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6)节水减污 ①积极探索污水回用的途径,进一步提高污水回用率,减少尾水入河量; ②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减少事故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