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8月22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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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金森大厦三楼

邮 编:353300

报告书(表)项目环保审批决定公示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文件全文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1

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准年产10000吨新型塑胶助剂-偶氮二甲酰胺(ADC发泡剂)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明环评将函〔2025〕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见附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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