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将乐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9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09-17
发布于
福建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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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将乐县金森大厦二楼行政服务大厅

邮 编:353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

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环保机制竹炭扩建项目

将乐县鑫升机制竹炭有限公司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余坊乡马嘶口前坑垅

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新增产能500吨/年机制炭,建成后生产规模为1500吨/年机制炭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期,落实水质保护、扬尘、垃圾处置和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施工废水、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施工固体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除尘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三)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制棒废气、炭化废气引入燃烧炉燃烧后,同二次粉碎废气、烘干废气收集后经有效措施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机械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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