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生化池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19
发布于
辽宁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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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生化池改造设备更新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生化池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 年 2 月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505-00407 项目名称:南芬城区污水处理厂一期生化池改造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最高限价:1116705.05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双曲面搅拌机、低速推流潜水搅拌机、潜水外回流泵、套筒式内回流泵、手动调节堰门 管式曝气器、污泥浓度计、溶解氧计、热式气体质量流量计、污泥浓度在线分析仪、溶解氧在线分析仪、硝氮在线分析仪、氨氮在线分析仪、一体式热式质量流量计设备备共159套(台),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毕达到使用要求。(具体期限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促进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4.合格投标人还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③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投标人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 年 1月 19 17:00日至 2026 年1 月 27 日00: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 年 2 月 2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六、开启 时间: 2026 年2 月 2 日 09 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开标至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电子文档U盘现场递交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本项目采用电子开评标,若开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IP地址重复且无法做出合理解释,IP地址重复的的投标供应商,全部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南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本溪市南芬区文化路 145 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柏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张家街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lnbg6688@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技校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柏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48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彧娇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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