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发布时间: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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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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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填报单位:阳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标准 备注
1 对重大经济违法案件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重大经济违法案件的行政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 对广告行为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广告行为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 各类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强制性产品等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各类管理体系、有机产品、强制性产品等认证活动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4 对防伪技术产品使用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防伪技术产品使用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5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行政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行政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6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进行监督抽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7 对盐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盐业经营、管理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8 对涉嫌违法广告活动的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涉嫌违法广告活动的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9 对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进行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的行为进行查处时,进行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0 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1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2 对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碘盐加工、市场供应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3 对印刷业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印刷业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4 对废机动车回收的行政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废机动车回收的行政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5 对无照经营场所的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无照经营场所的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6 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7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8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内容进行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19 对公证检验以外的麻类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公证检验以外的麻类纤维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0 对茧丝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所涉及的场所实施茧丝质量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茧丝收购、加工、销售、承储活动所涉及的场所实施茧丝质量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1 对棉花质量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棉花质量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2 对涉嫌从事违反本办法的麻类纤维经营活动的场所的现场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涉嫌从事违反本办法的麻类纤维经营活动的场所的现场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3 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以外的棉花在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棉花质量公证检验以外的棉花在棉花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的现场实施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4 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5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6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7 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8 对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食品经营者许可事项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29 对粮食流通活动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粮食流通活动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0 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1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2 对危险物品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危险物品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3 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管 辖区内经营主体 农业机械产品市场的监管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4 对工业产品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工业产品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5 对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食品(不含特殊食品)生产安全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6 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 辖区内经营主体 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7 对集市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和计量行为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集市的计量器具管理、商品量计量管理和计量行为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8 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39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40 化妆品监督检查 辖区内经营主体 化妆品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41 食品抽样检验 辖区内经营主体 食品抽样检验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7.上级部门公布行政检查标准后再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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