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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钟前 招标公告-第N次 询价 安徽 - 合肥市 - 肥东县
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 《元疃镇志》印刷服务项目 | ||
| 预算 | 30万 | ||
| 省份/直辖市 | 安徽 | 地区 | 合肥市 - 肥东县 |
| 采购单位 |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所含内容 | 印刷招标 印制招标 印刷机招标 书籍招标 | ||
正文
导出pdf我镇就《元疃镇志》 印刷服务 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积极报名投标。
一、邀标内容:
1.项目名称:《元疃镇志》 印刷服务 项目
2.项目编号:YTZ-CG20250801
3.项目地点:元疃镇
4.项目内容:(1)名称:《元疃镇志》 字数:110万字以内; 印数: 500 本 ;规格:大度(889*1194,大16开)210*285mm ; 内文用料:80克纯质纸, 黑白印刷 ;内文彩插用料:150克高彩映画,彩色印刷;封面用料:红色(真维纳斯:8704)布,全烫金;环衬:240克欧曼细砂(本白); 装订 方式:锁线,硬壳圆脊精装。(2) 排版 、印刷要求: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关于地方志 排版 、印刷具体要求执行。(3) 印刷服务 项目:包含 排版设计 费、志书内容所需图片和地图的提供、文字编辑校对、外请专家校对审核、20次内的稿件反复修改、对接出版社和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等所有工作、所有数码打样和邮寄费、纸张费、印刷费、 装订 费、 包装 费、运输费等。
5.项目预算:30万元
6计划期限: 30天
7.项目标准:满足业主需求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应认真确认本邀标文件所有条款,提交有效证书、证件,不符合文件要求的标书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徽省新闻出版局颁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含出版物印刷)、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信息;
(3)提供租赁(或自建)厂房使用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的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相符),对开(黑白或彩色)印刷机1-2台,公司当年有效的三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入围安徽省省直单位印刷开放式框架协议的印刷企业;
(5)供应商单位须持有一定资质能办理国家级(或省级)出版社书号的相关资质,《元疃镇志》的出版书号必须是:北京方志出版社,团结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黄山书社,四家出版社中任何一家。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15日内完成所有正规手续办理,由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审核合格后方可通过。以出版社签订正式合同时间为准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供应商须出示近三年内与国家级(或省级)出版社出版合作的 印刷品 的 书籍 样本(附出版社委印单);
(7)《元疃镇志》 印刷服务 项目所有费用除标书要求的内容外,还要完成志书的图片和地图的提供,志书的文字编辑和校对工作,协助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对专家的邀请和修改意见的对接修改工作。3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任务,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8)己做过肥东县乡镇志的企业作为资质项优先(需提供完整的正式出版乡镇志样本一套备审,要有印制单、相关合同等)。
(9)《元疃镇志》初稿只提供文字,由中标方联系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按全县乡镇志书统一要求设计 排版 ,需安徽省专家初评合格。期限30个工作日完成所有任务,否则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招投标相关规定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中标方需指派专人1-2名长期驻点肥东县城负责与甲方和 肥东县地方志办公室 对接《元疃镇志》 印刷服务 项目的所有工作。
3、评标方式:对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确定合格的供应商名单。根据公司资质及报价等综合判断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公布中标结果。
三、标书要求:
1.商务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投标函、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资料等,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需密封。
2.报价文件(报价函、清单报价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标书需密封)
四、投标方式及时间
1.商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递交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一并上交(如法人需开法人证明)。
镇评审组会对受邀单位的商务文件进行资格预审(如投标单位不足3家,视为流标)。
2.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携带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若未按要求参加开标活动,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五、 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
2.开启地点:元疃镇政府四楼会议室。
3.开标现场: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报价文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若未按要求参加开标活动,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
六、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二)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 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供应商存在以上款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单位: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接收地点:肥东县元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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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ysbid.com/view/2190/-v1kypgB1PPgWbR5PPab.html
公告原网站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