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千斤顶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询价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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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05
发布于
江苏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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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的千斤顶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已经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进入招标程序。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南通市青年中路93号教育新村综合楼

2.项目名称:检测站千斤顶计量检定/校准服务项目(二次)

3.项目预算:约4万元/年

4.服务期:3年

5.限价:1.5元/吨(以上限价为含增值税发票的含税价)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证书;

3.清单内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包,投标人必须自持资质,千斤顶项目的资质能力范围不小于6300KN。(以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能力证书中的范围为准)。

三、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元(现金密封提交,注明单位名称)。

2.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4000元,须在中标通知发出后5日内按要求提交,合同期满无违约无息退还。

3.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评标结束确定未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还所有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

四、投标人的服务要求

1.检定校准应满足所委托设备的检定规程的要求,并能提供检定/校准结果的不确定度。

2.报价含运输费,接到校准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日内能够完成校准并送回校准设备并出具报告;有结算需要时,提供6%及以上的增值发票;

3.甲方有权查验供应商的检定/校准资质,必要时可索取有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供应商有义务提供检定/校准证明。

4.供应商应对甲方提供的检定/校准清单进行认真的评审,对超出供应商检定/校准能力范围的计量器具提出检定/校准建议或提供相关信息。

5.供应商在检定/校准过程中,如发现有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待甲方确认需要修理后方可修理、调试。

6.供应商在检定/校准结束后应出具具有法定效力的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报告)或检定结果通知书。

7.供应商应根据客户委托仪器的参数要求进行检定或校准,如达不到检定或校准参数要求的,应第一时间跟客户沟通。

8.成交供应商需合法用工,人员工资不得低于南通市最低工资标准。如发生劳动纠纷,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为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应赔偿损失费用。

9.成交供应商的现场人员应按甲方要求进行活动,不得在采购人施工的工地进行酗酒,赌博,吵架,拾捡废旧物品等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遵守采购人承担项目业主方的现场管理规定。

10.当由于成交供应商设备、人员的能力不能满足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不能及时完成采购人的任务时,甲方有权将业务另外安排其他单位,产生的一切费用将在成交供应商结算费中扣除。

11.报价包含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费。

五、投标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3.取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证书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CMA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千斤顶项目的资质能力范围不少于6300KN,提供资质能力证书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检测站千斤顶计量检定招标文件格式(1).doc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要求采用A4纸,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回形针、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要求牢固装订成册。响应供应商应准备壹份完整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

3.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另须在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

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并装订成册签字盖章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前送至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南通市青年中路93号教育新村综合楼)或在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我公司,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评标方式

1.资格审查→报价比价→确定中标候选人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元/吨,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作废标处理)。

3.在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中,按单价最低价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九、付款方式

结算价=实际发生的检定数量×中标单价。每年底结算服务费,每次支付前,乙方需开具相应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其他

特别提醒: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围标、串标或者递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投标人将记入不良记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邮寄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青年中路93号教育新村综合楼二楼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边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南通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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