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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消毒供应中心设备校验检测服务(第二次)
项目编号:TNQRMYY2026005
竞争性比选文件
(最低价法)
采 购 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二〇二六年九月
第一篇 比选采购邀请书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对消毒供应中心设备校验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比选内容二、资金来源 自筹性资金,采购预算*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19500.00元/年,服务期2年)。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nqrmyy.com/html/xwzx/zbgg/)上下载本项目比选文件以及澄清等比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比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比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 :00 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比选地点: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行政三楼333招采办公室。 3.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 4.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保证金 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供应商负担,降低资金成本,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tnqrmyy.com/html/xwzx/zbgg/)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否则按无效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潼南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重庆市潼南区大佛街道建设路189号
详细见附件:
消毒供应中心设备校验检测服务比选文件(第二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