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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年第1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资中县电子线束生产加工项目调整方案。
二、 主要调整内容:从造价出发将所有建筑的正负零标高统一为354.30,整体场地道路的标高做了调整;1#厂房的建筑高度由原设计的18.35米调整为现在的16.35米,建筑一层高度由原设计的8米调整为6米;2--5#厂房将原设计的二层(夹层)取消,建筑高度不变;6#厂房将原设计的地上4层取消,建筑高度调整为14.15米;门卫室的建筑形式做了变更,建筑的面积和高度不变。
三、 依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将资中县电子线束生产加工项目调整方案总平面图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传真/电话: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通会员可解锁*;信件:资中县劳动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明规划调整意见反馈)。
附件:
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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