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信息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东环村、下段泾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东环村、下段泾管网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开通会员可解锁*51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东环村、下段泾管网配套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数据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数据投备〔2025〕159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主导,项目建设采用:R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东环村、下段泾管网配套工程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常熟市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完善工程—东环村、下段泾管网配套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工程位于常熟市琴川街道东环村、沙家浜镇下段泾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监理范围内铺设污水管最大管径DN400,B型基坑28座,各类污水井112座,拉森桩基坑5座,各类砌筑井34座,路面拆除修复265平方米,1立方米/秒以下的土建泵站3座及泵站电气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受监工程造价约955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4.55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184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R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R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拟承接本工程的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已签合同不满3个。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8日8:30至2026年05月08日16:0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05月25日09:00(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投标工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
7.3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要求或说明
8.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8.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3注册省统一主体信息库前,投标人应先办理介质CA(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8.4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CFCA)、*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8.5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相关文件规定,拟中标人须办理企业及投标人员核验,若拟中标人未能通过核验备案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8.6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8.8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永拓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常熟市海虞镇刘家海路11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常熟市联丰路56号
联系人: 朱工 联系人: 周红、周月明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王春英
邮编: 215500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215500
电子邮箱: 158916728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监理方案得分高的优先,若监理方 案得分也相同的,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顺序。 抽签球号为公布投标人环节的投标人对应序号(序号球缺 失时以其它序号代替)。 |
||||
2.1.1 |
形式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投标文件封面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法定代表人申明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
2.1.2 |
资格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1.4.2项规定。 |
|||||
承诺书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
资格审查附件 |
符合第二章“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3.1.1要求,其中申请人简介和企业及总监已完成类似及以上工程、在监工程情况表不需要评审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2.1.3 |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项目监理机构最低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8分 监理方案:20分 项目监理机构:14分(其中总监理工程师6分、监理机构人员8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8分) 类似工程业绩:8分(其中企业4分,总监4分) 奖项:0分 其他:2分(投标人信用2分;投标行为考评扣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二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从以下方法二、方法三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48分 |
|||
2.2.3 (2) |
监理方案 |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监理方案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详见下面表格,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监理方案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30页,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质量控制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10页 |
4分 |
|||
☑进度控制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4页 |
4分 |
|||
☑投资控制方案(3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4页 |
3分 |
|||
☑安全控制方案(4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4页 |
4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3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6页 |
3分 |
|||
☑现场组织与协调(2分) |
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评委根据相应的评审因素酌情打分: 优([0.9-1]X分值) 良([0.8-0.9]X分值) 中([0.7-0.8]X分值) |
不超过2页 |
2分 |
|||
2.2.3 (3)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 ①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的得2.0 分,否则按废标处理。(专业以大类划分,如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 ②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在10年(含)及以上的得2分,执业年限在5年(含)至10年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③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2.0 分;总监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0 分。 注:1.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2.总监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以执业资格证书上的批准日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备案批准日期)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 |
6分 |
||
监理机构人员 |
2. 专业监理工程师 ①本工程要求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 4.0 分;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0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0分。 ②所配备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的得 4.0 分;具有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的得2.0分,未提供不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4.0分。 注:1.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如投标人配备多个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得分可计取 2个人的,以得分最高的2个专业监理工程师之和计取。 本小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最终得分=①+② |
8分 |
||||
2.2.3 (4)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配备有全站仪、水准仪、气体检测仪、回弹仪)的得满分(8分),缺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注: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校准证书或检定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8分 |
|||
2.2.3 (5) |
类似工程业绩 |
1、 企业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有1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 2、 总监在投标单位时监理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的得4分,本小项最多得4分。 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可以重复计取。 |
8分 |
|||
2.2.3 (6) |
奖项 |
/ |
0分 |
|||
2.2.3 (7) |
其他 |
投标人信用:投标人信用标得分=信用分值×折算 系数,本标段折算系数为2%。 评审标准:按照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 的最新《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执行,未列入苏州市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结 果的,信用得分为0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第三位四舍五入。 |
2分 |
|||
投标行为考评扣分: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
0分 |
|||||
备注 |
1、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证明材料不仅限于要求必须提供的资料。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完整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不得分;若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投标工具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与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可能存在不同,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自行修改。 3、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配备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岗位证书专业为准。如提供《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的,“所学专业” 和“培训专业”中有一个专业满足即认可。 4、(1)房屋建筑类的专业分类包括: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工民建、 土木工程或土木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土木工程与监理或土木工程施工监理、土木工程施工与监理、土木工程与材料质量检测、建筑或建筑学或土木与建筑、建筑工程或建筑 工程技术、建筑施工、建筑施工与物业管理或建筑工程与物业管理、建筑施工与管理或建 筑工程与管理、建筑工程与监理或建筑施工与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及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硅酸盐工程。 (2)市政公用类的专业分类包括:城镇建设、给排水或给水排水或给排水工程、给水与排水或 给水与排水工程、市政公用、交通土建工程或交通工程、交通工程与信息技术、道路或道 路与桥梁或道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施工技术、公路与城市道路、市政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市政工程及管理或工程管理、工程监理、环保或环境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或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动力工程。 (3)安装类的专业分类不作要求。 5、配备人员专业与评分细则要求专业在文字表示上不一致的专业,评标时均不予认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