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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贷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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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6#研发办公楼室内设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常行审投备(2024)19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常熟市信虞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 _,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 _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6#研发办公楼室内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常熟市琴川街道城铁片区琴川大道南侧、金达路西侧
2.2建设规模:装饰设计面积约18740平方米(以实际装饰面积为准),建安投资约4300万元(其中智能化约280万元,消防设施约375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1 |
数字科技新城科创港项目(二期)6#研发办公楼室内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 |
约189.34 |
40 |
2.4其他:
2.4.1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招标技术服务、施工阶段的配合及现场服务、现场监督检查等。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修设计、二次机电设计(含水、电、暖、消防、弱电智能化)、室内标识标牌设计等专业工程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
3.5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6投标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3.7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9投标人办理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10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三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每一成员的资格(资质)条件须具有招标公告3.6条④要求的一项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就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2项的规定。
3.11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3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分中心。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2026年 05月26日9时00分。
7.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上发布。
9.一般说明
9.1企业可以使用CA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交易平台二期招投标人入口-交易乙方”进行文件下载,在[招标公告-工程]页面上搜索项目,该项目[文件下载-交易文件下载]页面上下载招标文件,了解本工程招标信息。
9.2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请各投标单位及时进行注册及信息管理,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3注册省统一主体库前,投标人须先办理介质CA证书或移动CA证书(介质CA包括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或CFCA,持这两种介质CA的单位无需重新办理),具体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常熟市分中心“通知公告”栏中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切换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9.4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CA:*开通会员可解锁*(CFCA)、*开通会员可解锁*(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
9.5所有上传的原件扫描件均应为彩色扫描件。
9.6中标后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不得随意变动。
9.7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9.8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免收投标保证金。
9.9备注:本项目装饰设计面积约18740平方米(以实际装饰面积为准),建筑面积约19742平方米,建筑高度约51.6米,建安投资约4300万元(其中智能化约280万元,消防设施约375万元)。建筑装饰设计规模为大型,消防设施设计规模为中型、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规模为小型。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熟市恒翔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渠中路179号藕渠家园17幢4楼
联 系 人:周天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常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1.公告发布的日期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12.友情提示
(1)请各投标单位注意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市分中心网的通知公告《关于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驱动、招投标工具更新升级的通知》。
(2)本工程为不见面开标,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地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下载中心中下载相关文件。
(3)若投标单位对本工程有异议或投诉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苏建规字(2016)4号]进行异议或投诉;依法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需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令第11号)进行异议或投诉。投标单位可采用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或投诉,也可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流程在“常熟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内进行异议或投诉。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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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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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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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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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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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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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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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5.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资格审查评审资料 |
符合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四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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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设计服务期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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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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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 (1)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1893360.00元); (2)低于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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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标判定 |
判断投标人的投标是否为无效标的全部条件,见本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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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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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分) |
评分标准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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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商务分评分标准(30分) |
企业信用 |
6 |
根据投标人最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工程)企业最新信用考评得分进行比例折算,信用得分=企业信用考评得分*6%。考评得分为100分的,信用分得满分6分,未参加考评的按C类基准分(70分)处理。(注: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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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格 |
12 |
投标报价浮动率为基准价的-20%~+20%,超出范围得0分;浮动率为-10%得满分12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为-20%得0分,浮动率在-20%~-10%之间、-10%~+20%之间均按插入法计算。(本项目已公布了设计费指导价1577800.00元),评标基准价=设计费指导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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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成员 |
11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1分。 2.项目负责人获评市级及以上设计人才的得1分。 3.设计团队专业人员(包含装饰设计、水、电、暖专业)配备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求的,得1分。 4.装饰设计、水、电、暖等各专业负责人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中级职称且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的,有一个加0.5分,最高得2分。 注: ①从业年限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 ②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以证明其专业。 5.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主持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主持过二项及以上的加2分,最高得4分。 注: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项目指承担过建筑面积1.8万㎡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 6.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在投标单位时承担过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建设系统设区市级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1分,获得建设系统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设计奖项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 ①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等级计分,不重复计分; ②近五年指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时间以奖状或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上注明的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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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承诺 |
1 |
投标人提供《勘察设计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书》(范本格式)的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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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技术分评分标准(70分) |
设计构思与创意 (22分) |
22 |
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和总体把握准确、到位,构思严谨、创意新颖,立意丰富,有文化底蕴。(0-2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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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完整度 (12分) |
12 |
提供的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图纸完整,齐全,表达清晰。(0-12分) |
||||||
总体布局及功能配置 (12分) |
12 |
符合招标项目性质要求和设计规范,布局合理,空间利用合理,能根据本项目的定位和现有的建筑布局,较合理地进行功能布局与流程的合理规划,建筑空间处理基本得当,过渡自然。(0-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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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选材应用 (12分) |
7 |
设计选用装饰材料考虑实用、耐用和美观的统一,注重健康环保、低碳、绿色、节能和创,新设计空间、色彩运用搭配合理。(0-7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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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须综合考虑对造价、工期及后期保养维护的影响。(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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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可行性和合理性 (12分) |
7 |
设计图纸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技术条件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的程度。(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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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计概算是否满足标书要求(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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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 |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按苏州市住建局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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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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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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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
1、采用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5人,招标人单位人员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定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定标委员会负责人。定标委员会的组建或抽取表由招标人留档备案。 2、招标人单位包括建设单位、代建单位、集中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不包括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应为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以上经营管理或工程技术经济人员。人员不足的,招标人可以从上下级单位中选取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 3、招标人应当建立监督小组对招标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就定标委员会违反定标规则的行为进行质询,但不得就定标涉及的实质内容发表意见或者参与定标。 4、定标委员会成员、监督小组成员与中标候选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应当回避的具体情形: (1)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定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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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定标方法 |
票决法。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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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定标因素 |
(1)报价因素;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4)设计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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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定标方案 |
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因素和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审比较后,对每一项定标因素做出评价,综合权衡后记名投票,并对推荐中标人给出相应理由,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由定标委员会对得票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排名。 (1)报价因素 如所有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2%~0%(不含本数)范围内,不进行价格竞争,则进入下一定标因素的评审。如有一家及以上投标报价与算术平均值的偏差率在-2%~0%范围外,按有效报价最低优先,以此类推(投标报价相同的,评价等次按相同等次计取)。 (2)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①根据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进行比较,确定优劣。拟派团队人员具有国家注册资格(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且同时具有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5人及以上的为最优,3-4人的为次优,2人及以下的为第三优。 ②按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在投标单位时完成的类似工程进行比较,承担过2个及以上1.8万㎡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的为最优,承担过1个1.8万㎡及以上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的为次优。 注:定标委员会对拟派团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状况、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两方面对中标候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比较,评价等次“最优+最优”的为最优,评价等次为“最优+次优”的为次优,评价等次“最优+第三优”的为第三优,评价等次“次优+次优”的为第四优,其他组合均为第五优。 (3)苏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最新发布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 根据最新苏州市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建筑工程企业)信用考评结果,企业信用得分在95(含)-100分的为最优;企业信用得分在85(含)-95分的为次优;企业信用分在70(含)-85分的为第三优;依次类推。(注:①未参加考评的按70分计;②外地企业在苏分公司或分院的考评结果即为其持证总公司或总院的在苏考评结果,评标时应予以认可) (4)设计方案 定标委员会根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对“本项目认识、理解及总体把握等”评审要点进行比较,作出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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