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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本机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横25路(上跨沙江河段)(项目代码:2509-45*开通会员可解锁*-345492)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河道管理规定》《南宁市城市内河湖泊保护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横25路(上跨沙江河段)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审查意见,我局原则同意工程建设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出具《南宁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见附件)。
附件:南宁市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同意书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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