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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洛采公开-2026-2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采购2026年司法鉴定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开通会员可解锁*、《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5分(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北京时间)
3、原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5分(北京时间)
4、原采购信息内容
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公告”中第二条二、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须包含业务范围所需鉴定项目的资质(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4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变更为
征集文件“第一章征集公告”中第二条二、申请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须包含业务范围所需鉴定项目的资质(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入围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入围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须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征集文件);
3.3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5、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更正公告内容为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征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供应商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编制响应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给各供应商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3、监督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公安局
地址:洛阳市开元大道25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路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老城区春都路1号
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