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凯欣粮油有限公司(菜籽油)电子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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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11
发布于
重庆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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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凯欣粮油有限公司(菜籽油)电子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0:59

受凯欣粮油有限公司委托,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举办凯欣粮油有限公司(菜籽油)电子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交易品种:菜籽油。

2. 标的号:CQ25CZY10140001—CQ25CZY10140010。

3. 交易数量:共计5000吨,分10个标的(详见交易清单)。

4. 包装规格:散装。

5. 出库条件:买方应于提货前五个工作日与卖方协商确定准确的提货日期,以便卖方确认并安排发货事宜,卖方发货能力400吨/日及以上。

6. 其他要求:出库损耗及油脚:整罐购买,买方所承担的出库损耗及油脚据实结算,但不超过整罐出库数量的0.3%;分批购买,买方所承担的出库损耗及油脚为实际出库数量的0.3%,损耗及油脚超出0.3%部分由卖方承担。

7.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须通过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开具《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的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

8.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业务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交易资格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销售交易规则》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电子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电子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国粮”→“地储委托交易”。

2. 本次电子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0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电子竞价交易的买卖双方各须交纳保证金225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50元/吨)。参与交易的会员应关注市场价格波动,理性参与竞拍,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16点前)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汇入保证金和预付货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开通会员可解锁*70P),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成交后保证金按照《民法典》定金的原则处理,双方按签订的《重庆市地方政府储备竞价交易购销合同》承担相关风险,提前做好资金筹措,及时汇入货款,并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明确用于具体合同的结算。汇款时务必使用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时关联的绑定账户,否则资金不能实时到账。汇款后应及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客户端查询资金到账情况。如遇问题,请致电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收款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直门支行

账号:35*开通会员可解锁*2701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开户银行:浙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100776238

(4)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门支行

账号:3223*开通会员可解锁*8

2. 交易手续费:按合同金额的1.5‰向买方收取。未成交的不收取手续费。合同终止的,手续费不退还。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履约之日起3天内付款完毕,30天内出库完毕,若超过30天未完成出库,未出库部分,按0.9元/吨/天收取保管费。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或注册地省级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其他事项

1. 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附件,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入库难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3.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受卖方(凯欣粮油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次竞价销售菜籽油网上交易,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对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中的责任与义务提供担保。买卖双方自行解决因交易活动产生的纠纷,国家粮食交易中心不向买方或卖方承担连带或补充的赔偿责任。

4.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国家粮食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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