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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1号)
我厅收到以下用海申请事项,拟按规定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审批,现予以公示:
庄河市小寺河下游护岸及人行步道绿化项目用海
申请人:大连旭阳水利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市世纪大街一段88号;用海位置:庄河市城关街道龙王庙社区明珠湖广场南侧;用海面积为10.9386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历史遗留围填海);用途:建设护岸、人行步道及广场绿地;用海类型及性质:游憩用海,公益性;期限:39年;用海范围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事项存有异议,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邮箱地址:lnshyc@163.com。
附件:庄河市小寺河下游护岸及人行步道绿化项目用海界址点坐标
二〇二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