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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第5号)
我厅收到以下用海申请事项,拟按规定审核后上报省政府审批,现予以公示:
中日生态示范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海
申请人:大连海润德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石河街道泰海路182号;用海位置:大连市普兰店湾外湾、七顶山长岛东、南侧海域;用海面积为42.0081公顷;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地(历史遗留围填海);用途:建设道路;用海类型及性质:交通运输用海,公益性;期限:40年;用海范围界址点坐标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如对以上事项存有异议,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以电子邮件方式向省自然资源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署真实姓名。邮箱地址:lnshyc@163.com。
附件:中日生态示范新城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用海界址点坐标
二〇二六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