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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技术服务公司注氮设备租赁(电驱)二框架协议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第LHYTFGS2603-FW02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100%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承担辽河油区各单位电驱注氮服务任务,需全面保障各采油单位的生产需求。目前,我单位尚无自有电驱注氮设备。同时,根据油田公司关于注氮业务实施自主运行的管理要求,必须具备稳定可控的设备保障能力。为解决无自有设备问题,提升服务保障水平,确保注氮作业的连续性、安全性和时效性,拟通过租赁方式引入电驱注氮设备,用于辽河油区电驱注氮气生产作业,支撑采油单位油气生产顺利实施。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油化技服发〔2025〕27号。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851万元(含税,税率13%)。
2.2招标范围:租赁电驱注氮设备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标准不低于附件4要求),排量≥800Nm3/h;额定压力≥35MPa;注氮纯度:≥98%;总电力容量≤630KVA。在租赁期内,保证在额定工况下能持续运行,氮气纯度达到98%及以上,运行正常。
招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与建设单位现场协调,电驱注氮气生产运行及设备维保。
标段(标包)划分: 不划分标包。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4实施地点:辽河油区。
2.5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要求
(1)投标人至少提供1套符合3.3要求的自有电驱注氮设备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标准不低于附件4要求),设备产权清晰,提供设备原始发票或购买合同。
(2)保证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排量不低于800Nm3/h;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纯度≥98%,现场施工总电力容量需求≤630KVA。(提供设备铭牌)。
(3)在租赁期内,如设备达不到氮气额定压力≥35MPa,排量不低于800Nm3/h;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纯度≥98%的要求,或因设备原因引发异常事故,需要更换制氮机、电机、空压机、氮压机等主要设备时,由乙方无偿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负责赔偿甲方所有损失。(提供承诺)。
(4)电驱注氮设备氮气纯度检测仪、流量计(按建设单位要求)、压力表、氧含量检测装置(要求具有存储和远传功能)、过程控制仪表、安全附件等仪器仪表配备齐全、显示准确、灵活好用,按期检定且在有效期内。(本次投标只提供承诺书)
(5)符合辽河油田公司HSE管理标准要求。提供设备完整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合格证、设备说明书、设备图纸、设备操作手册、设备保养手册、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备操作规程、安全附件台帐、仪表检验台账等)(投标方需承诺中标后配合甲方提供设备完整技术资料、安全附件及仪器仪表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
(6)电驱注氮设备中的特种设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辽河油田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详见附件5)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应当定期校验、检测,保证安全、灵敏、可靠。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油田公司计量管理规定的期限校验。第四十七条 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事故处理报告、安全技术档案本原件或复印件必须放置在设备使用地备查,相关条款执行。(提供特种设备台账、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原件扫描件)。
(7)出租方负责安排技术人员对招标人操作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及维保培训,附培训计划安排表。
(8)设备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含10日)交付符合要求的设备。
(9)设备验收:执行辽河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61号文)第五章 设备租赁管理。
2.5.2质量要求:满足2.5.1技术全部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格要求
3.2.1 投标人至少提供1套符合3.3要求的自有电驱注氮设备及附属设施(附属设施标准不低于附件4要求),设备产权清晰,提供设备原始发票或购买合同(如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提供相同型号设备的销售等原值证明)。
3.3主要设备要求
保证提供设备所产生的氮气额定压力≥35MPa,排量不低于800Nm3/h;在额定排量、压力情况下纯度≥98%,现场施工总电力容量需求≤630KVA。(提供设备出厂合格证等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
3.4.1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③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4.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止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投标人出具承诺函)。
3.4.3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和辽河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查询网址:http://bid.energyahead.cnpc/,油田公司承包(服务)商黑名单见辽河油田公司内部市场交易平台(查询网址:http://59.47.54.65:9090/cggl/entryConLogin.action),招标专业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3.4.4投标人应签署《合规承诺书》。(见附件1)
3.5财务要求
3.5.1承包(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承包(服务)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提供查询截屏)。本次谈判要求承包(服务)商提供有效的经营手续: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基本帐户信息)等;
3.5.2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或相同意思表示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披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新成立的公司(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盖公章的2025年度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3①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如无截图或提供的截图无法判断其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现场网络查询为准)。③响应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④谈判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委核实)。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投标人企业名称中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需在可使用“辽河油田”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中方可参与投标,未在白名单中企业名称包含“辽河油田”字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 4月 21 日至2026年 4月 27 日23:59:59,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陆后在该项目处报名(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人用户手册)。
4.2潜在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使用该交易平台缴费模块进行招标文件缴费(资料包费),缴费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开启招标文件下载权限。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缴费与招标文件下载方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4.3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卖开始时间即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会略晚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如遇无法报名请耐心等待,若招标公告发布第二天仍无法报名请及时联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标文件的在线购买(注意: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报名的必经程序,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招标文件在线购买的视为未完成对应的标段/包的报名,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单位联系。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4.5辽河油田招标中心目前仅提供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的缴费方式(具体操作参见招标公告附件2),潜在投标人以现金、电汇等其它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若出现潜在投标人未使用该交易平台购买导致的购买失败等一切问题,辽河油田招标中心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
4.6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购买招标文件不足三家,系统将自动提醒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各潜在投标人应确认在交易平台预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以便接收项目情况的各项通知。
4.7资料包费增值税发票将于项目开标当天统一开具,资料包费电子发票将通过投标人在中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时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发送。请投标人确保在该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及电子邮箱正确,及时查收资料包费电子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 5 月 8 日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
5.2投标人在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缴纳。缴纳方式参见招标公告附件3。
5.3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网速以及网站技术支持的时间等因素影响造成投标失败,建议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以及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须使用已灌章的U-key,目前投标人在辽河油田招标中心参与招投标活动仅需办理公章U-Key,我中心不强制要求投标人办理法定代表人U-Key及授权委托人U-Key。未办理U-key的投标人,需到昆仑银行办理U-key,或登录中石油招标投标网线上办理。
5.4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6.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2中标通知书会采用电子中标通知书的形式为中标人发放(招标改谈判项目除外),请中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及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中心在确认缴纳信息后会将电子中标通知书在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中标人。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报价中包含招标代理费,如发生实际工作量时,中标人依据《辽河油田公司市场交易平台》批次订单向招标中心支付相应代理服务费。
※提示:1.招标代理费缴纳账号变更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请中标人按照以下基本户信息及附件3要求进行缴纳。另外,月末最后两个天不要缴纳代理费。
账号基本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银行账号:0714 0017 1930 0066 193
银行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渤海支行
2.中标单位银行转账时在摘要、用途、附言都备注上“招标文件编号”。
八、开标
8.1开标时间:2026年 5 月 8 日 08:30:00
8.2开标地点:除招标文件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通过线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
8.3线上开标大厅: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跳转至招投标平台;
九、联系方式(异议)
招标机构: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辽河油田招标中心
邮编:124012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lh_sczls@petrochina.com.cn
招标人: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石油化工技术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焦小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运营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昆仑银行U-Key办理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投标人须知及相关支持插件下载地址: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
十、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
辽河石油勘探局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