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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DQSH-DLGK2026-03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尾气回收成套(设备)装置采购,招标人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属于依规招标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尾气回收成套(设备)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是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尾气回收成套(设备)装置招标,主要用于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聚丙烯作业区使用。
交货地点:大庆市龙凤区聚丙烯作业区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
最高限价:782.5万元(含安装、调试、运杂费、增值税等)。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使用单位:大庆华科公司聚丙烯作业区
业务主管部门:机动工程部
项目承办人:张建平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2 招标范围: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尾气回收成套(设备)装置 |
见询购技术文件 |
套 |
1 |
2.3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主要技术要求:符合询购技术文件要求
询购技术文件要求中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有要求但未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明确的,不作为否决项。
2.4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汇款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开发区支行
收入户:*开通会员可解锁*5012079
中标单位凭中标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存款证明到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参与。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与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制造商声明函(见附件);投标人是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文件。
3.3、投标人须近三年内无犯罪记录,无合同履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等不良行为或涉及案件被执行等,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具体以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提供相关承诺文件。
3.4、提供聚丙烯装置,尾气处理规模不小于800Nm3/h的尾气回收成套(设备)装置业绩。提供合同、技术附件(如有)、合同对应发票至少一张。提供至少2名用户相关人员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实。投标产品的代理商或制造商业绩均视为有效业绩。
3.5、投标人因失信行为被中国石油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在有效期内的投标无效;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三商黑名单”、“失信信息公告”为准。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8:00: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59,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1.1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4.1.2 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在交易平台内),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详细操作步骤参见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交易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或平台运营联系。
4.1.3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1.2 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支付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
(1)采用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保证金账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投标人须注意,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还须进入该项目主控台,分配至本项目方为提交成功。)
(2)采用银行电子保函的,银行电子保函的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并承诺若有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况,确保银行电子保函能及时兑现,否则将按失信处理规定加倍处罚。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异议的提出与受理
本次招标异议由招标机构受理,其提出必须符合附件《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要求,否则无效。受理人为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见本章“8.联系方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 和大庆石化公司主页(http://dqsh.cnpc.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乙烯 邮政编码:163714
联 系 人:张建平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大庆石化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大庆石化公司安全楼XXXX室
项目负责人:邵永帅 邮政编码: 163714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shaoys0255@163.com
9. 投标保证金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开通会员可解锁*-9
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6 年 0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