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2026年石蜡产品仓储物流一体化招标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22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2026年石蜡产品仓储物流一体化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6-CZ11-FW06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2026年石蜡产品仓储物流一体化招标项目 已审批,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作为组长单位,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西北销售分公司、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为组员单位。招标人为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中标人负责上述单位在大庆石化、大庆炼化、抚顺石化和兰州石化至大连港、营口鲅鱼圈、唐山、江阴、兰州、成都的物流和仓储。品名:石油蜡产品(具体以实际为准)。

2.2 招标范围

组长单位和组员单位在大庆石化、大庆炼化、抚顺石化和兰州石化的铁路、公路物流服务和产品配送服务,大连港、营口鲅鱼圈、唐山、甘肃兰州、四川成都的仓储服务。

2.3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计华北公司10000吨、东北公司60000吨、华东公司39000吨、西北公司7000吨、西南公司6000吨;以上数量为往年运输存储量预估,待项目中标后以实际发运存储量为准,上述12.2万吨石蜡,按照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整体资源调配计划为准,在不超项目总预算的情况下,各单位石蜡量可以调配,按照中标单价执行,本项目预估总量12.2万吨,预估金额2911.5万元(含税),大写金额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壹万伍仟元整(含税)。组长单位和组员单位分别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合同履行金额将按照组长单位和组员单位各自的实际执行项目及业务量进行计费并分别进行相应支付。

2.4 服务标准

在收到我公司送交的相关移库单据后,应及时进行物流仓储安排,并保证及时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相关物流仓储出库要求。

2.5 计费依据

以经评审及双方确认的中标单价,根据业务实际发生额计算,发生总额均以实际情况和数量为准,支付给中标方。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7 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运输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①公路运输业务: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承运范围包含所承运货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②固体产品水路运输业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备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资质(以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材料为准)。

石蜡水路运输可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应具有水路货物运输代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材料等证明材料。同时,代理商应提供其委托第三方船运公司的《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仓储企业须满足以下有效的资质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如非自有仓或已具备经营权的,可提供符合本项目地址要求的拟租赁仓储企业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拟采用租赁仓储企业,需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完成拟选用仓库租赁的合同签订,并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对外经营或转租的条件,中标人具备给本项目发包方开具《仓储租赁发票》的条件。)

仓储企业具体要求如下:

①仓储企业为仓储库(产权方为港口码头)的产权方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

②仓储企业为仓储库(产权方为非港口码头)的产权方,需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③仓储企业为仓储库(产权方为港口码头)的非产权方,但具备实际经营权,需提供产权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经营许可证及仓储企业与产权方签订的港口作业合同;

④仓储企业为仓储库(产权方为非港口码头)的非产权方,但具备实际经营权,需提供产权方不动产权属证明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仓储企业与产权方签订的地上构筑物租赁合同(包含安全生产相关条款)等实际经营权证明材料;

⑤消防验收意见书或消防备案证明;

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书或符合仓储库所在地方政府相关环保要求的证明;

⑦防雷装置检测报告,或综合性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⑧消防检测报告书。

能力与选址要求:各仓储库的装卸货能力须达到600吨/天,仓储能力不低于7000吨。仓储库选址须分别位于大连港、鲅鱼圈、唐山、兰州、成都,且交通便利。

3.2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同类货物的运输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与发票等业绩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袋装普通货物产品道路运输和水运联运业绩。

证明材料:合同和至少一张对应的验真发票(提供验真截图)等业绩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接管、被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应提供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提供对应法人企业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成立且无法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等。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如无法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提供以下①或②任一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①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上一年度(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尚未完成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的,可提供2024年的。部门决算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②本单位出具的近一年财务状况说明(格式自拟)以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收入支出表等。

投标人应承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工具类: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保险;人员类:《工伤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承运船舶应根据实际提供有效期内符合要求的船舶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险类:《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沿海内河船东保障和赔偿责任保险》;人员类:《工伤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

3.4 信誉要求(以下内容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无需提供此项)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人不得被纳入到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及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公司企业级“四商”黑名单。被纳入“三商、四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7)投标人应承诺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格式自拟)。

(8)投标人应承诺近2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安全生产亡人事故,或者10人及以上重伤事故,或者1000万元及以上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格式自拟)。

3.5 运输资质要求

(1)运输企业须为甲方单位配备现场专项管理人员,全面负责项目的现场监管需提供该人员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2)运输企业如使用非自有车辆,需提供已租赁或拟租赁车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承运范围包含所承运货物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租赁的提供合同,未租赁的提供承诺在中标后15日内完成租赁合同,如未如期签署合同,或与投标文件中的租赁企业不一致,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租赁车辆企业应符合本文件:

1.运输资质要求;

2.车辆要求

3.公路运输服务安全环保要求

4.服务要求(1)-(2)

以上要求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并于中标后,合同生效前提供租赁车辆企业及运输工具资料由招标人审核备案。

(3)投标文件中车辆如需更换,需满足本项目车辆要求的条件下,经甲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展运输,如不符合规定,不服从调度管理,甲方有权清退或撤换本项目车辆运输资格。

3.6 人员要求

(1)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须持有安全管理人员类资格证书;

(2)安全环保管理人员等须持有安全管理人员类资格证书;

(3)满足相关作业要求的技术、工艺和设备(仓储企业出具承诺书)。

3.7 车辆要求:

应提供50辆货物运输车辆,须持有车牌和行驶证并提供证明材料;承诺具备国家强制性规定的保险、车辆年检证明、道路运输证(车头、车挂)(含:车辆罐体检验报告,适装介质列表涵盖所承运货物)、GPS或同等功能的定位跟踪系统,并装有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控报警系统。

3.8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722日至2026728(北京时间,下同),按顺序完成以下步骤以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注册审核操作手册”,有关报名、注册等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②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按照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搜索本项目,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登录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首次登录需使用“验证码登录”方式,登录后设置密码,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业务操作手册”,有关购买、开票等网站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③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待招标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已报名项目”中进入本项目的主控台下载招标文件。

④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成功后,按照网站提供的链接自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2 招标文件按标包售卖,售价 200 元/标包,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U-key才能完成线上电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中操作指南“投标人UKEY使用指南”,有关U-key购买、使用等平台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已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对原U-key进行灌章才能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进行投标;*开通会员可解锁*后办理过原招标投标网(老招标投标平台)U-key,需要重新办理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U-key。

②对于已办理U-key但无法辨别U-key能否在新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常使用的潜在投标人,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提供查询服务。

③对于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潜在投标人,可自主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8584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视为投标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考虑到投标人众多造成的网站技术支持及网速影响,请提前在工作时间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递交12万元(大写: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为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具体操作请参考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投标保证金”。

6. 开标

6.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线上开标):见招标公告5.1。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6.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炼油特色产品有限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杨燕

邮 箱:/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C座26层

联 系 人:刘宇婷、孙成富

邮 箱:czlyt@cnpc.com.cn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宇婷

异议受理邮箱:czlyt@cnpc.com.cn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官网查看。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