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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 ZY25-CZ08-FW2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品委托加工服务项目(二次)已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连和怡阳光酒店,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连和怡阳光酒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华油集团东北分公司为落实自有产品相关工作,注册“甄选每刻”系列商标,通过开展1000万/两年日化类洗护产品委托加工服务,对所生产的日化类洗护产品进行商标授权并开展市场销售活动。目前资金已落实,组织开展公开招标。
2.2 招标范围:
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日化类洗护产品委托加工服务(带成品)。
2.3 交货地点:中标后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订单要求的具体地点。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交货期或供货周期:中标后响应招标人发出的订单要求,执行双方商谈结果。
2.5 招标金额:采购招标金额含税1000万元/两年(增值税专项发票,税率13%)。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备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书(范围:食品用洗涤剂),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备全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备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附相关证明文件。
3.3 业绩要求:近2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业绩1个(须包含全部3类产品的综合性业绩)或至多3个业绩(每份业绩对应一类或多类产品)附证明材料。类似项目指:为企事业单位、大中型日化产品自有品牌商、提供过同标段品类委托生产加工服务。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和签字页,供货内容要体现本标段品类的三种洗护产品,合同应体现甲乙双方名称、签订时间、盖章页,附本合同最多3张发票影印件(可隐藏客户关键信息,发票金额等,但必须体现产品类别)或物流/供货单。
| 序号 |
标段名称 |
合同类别 |
| 1 |
1000万/两年日化类洗护品委托加工服务 |
洗手液 |
| 洗洁精 |
||
| 洗衣液 |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投标人需提供公司2024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并加盖公章)。
3.5 投标人须在全国区域内有固定的加工点,需提供加工点的产权或租赁文件。
3.6 信誉要求:①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⑤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https://www.cnpcbidding.com/#/blacklist)。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处于定标阶段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为准)。以上②-⑥项要求及相关内容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和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自助购买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方式。
5.1 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1)报名投标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2)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招标平台一致,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5.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卖,售价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请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5.3 潜在投标人在5.1的规定时间内,在完成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招标文件后,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4 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付款成功后自行下载。
5.5 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1)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2)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7.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7万元人民币。
6.2.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或保险。
6.2.2电汇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且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
投标人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个人中心中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点击投标保证金递交详情,可以获取保证金收款路径及电汇金额,由投标人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可通过订单页面查询缴纳状态。
6.2.3银行保函
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或现场送达的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至招标代理机构,银行保函原件应密封。
银行保函邮寄或送达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院3号楼26层。
6.2.4保险
保险额度应与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同;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投保(投保状态显示投保成功),投标人必须使用的基本存款账户购买保险,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7. 开标
7.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5年10月22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3 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无现场开标仪式。
7.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华油集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大连和怡阳光酒店
联系人:杨理然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3号楼26层
联系人:孙成富
邮箱:czscf@cnpc.com.cn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国石油物资沧州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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