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直接海水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材料研发与系统设计调控项目(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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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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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直接海水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材料研发与系统设计调控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Y25-SH17-FW1495C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直接海水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材料研发与系统设计调控(三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院)承担的集团B级项目《可控核聚变核燃料制取技术研究》项目的《电解水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技术研究》课题。拟开展电解水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材料研发、电解水制氢耦合氘富集工艺研究、氘检测技术研究与标准检测流程构建研究工作。由于深圳院暂不具备相关的科研条件且课题研发人员不足,部分研发任务需委托外部高校等研发单位协助开发。

2.2 招标范围:

(1)开发海水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高性能催化剂及电极:

开展制氢耦合氘富集技术调研,掌握现有技术进展情况。搭建单小室验证装置,通过广泛比选和自主开发,发展适用于海水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的高性能催化剂,制备海水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电极,以匹配高选择性低能耗长寿命制氢与高效率氘富集需求。

(2)海水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工艺及机理研究:

设计标方级海水直接电解装置,将海水通过简单处理后用于制氢耦合氘富集,通过电解使氘含量达到指定浓度。研究原料水浓度、电解液组成、电解条件、操作参数等因素对电解水制氢耦合氘富集的影响,分析获得海水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影响因素及机理。解析氘富集规律,探寻影响氘富集效果的关键因素,进一步从系统能耗、技术成熟度、应用场景适应性等角度开展技术路线的综合性评判。

(3)海水预处理技术及含氘电解液后处理技术研究:

开展海水预处理技术研究,研究海水预处理工艺对水体氘含量变化的影响,评估过程能耗,优化海水电解的预处理方案;研究后处理工艺对水体氘含量变化的影响,评估过程能耗,优化后处理方案。

(4)氘检测技术研究与标准检测流程构建:

探究杂质成分及含量对不同分析测试方法的可靠性影响,同时分析不同测试方法的适应环境,制定海水直接电解制氢技术路线下气相、液相中氘含量测试规范与检测程序。

2.3 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里程碑

工作任务

完成进度

完成日期

中期验收

完成开发氕氘分离系数≥10的催化剂及电极;完成氘富集机理研究;完成海水预处理工艺研究;完成电解装置的设计、搭建、完成调试并稳定运行(电解实验方案通过审核),直流电解能耗符合要求;完成气液相氘含量测试规范和检测流程的构建;申请发明专利1项。完成《海水无淡化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催化剂及电极开发》报告 《海水无淡化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系统设计、选型及图纸》报告、完成《高效可靠气液相氘含量检测分析方法与规范》

50%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终期验收

完成海水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关键影响因素研究;完成电解条件控制及优化研究;完成氘富集规律解析;电解富集后电解液中氘含量≥10000 ppm;完成电解液后处理工艺研究;申请发明专利2项、发表论文3篇;完成《海水无淡化直接电解制氢耦合氘富集技术研究》报告。

100%

*开通会员可解锁*

2.4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5结算方式:(1) 合同签订且提交技术开发方案、《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的有效证明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20%;

(2)终期验收合格且提交本合同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

(4)质保期满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100%。

2.6验收方式及标准:经采购人评价,技术报告合格,性能可重复可验证,关键步骤现场演示实现项目需求的效果和指标。

2.7知识产权及著作权要求、保密要求:以上所有研发服务所产生的研究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于招标人所有,招标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并享有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专利权(或著作权)仅可由招标人使用,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免费许可给中标人使用。因专利(或著作权)产生的收益均为招标人所有。如研发服务过程中产生技术秘密,则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招标人所有。

双方对所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技术诀窍(“保密信息”)互负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其所知悉的对方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约定目的之外,一方违反本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8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以来作为任务承担方的电解水制氢或电解法氕氘分离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纵向项目或企业横向项目业绩至少1 项(以基金批准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基金项目批准通知书或项目任务书或项目合同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22 年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2022-2024年有效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可只提供本单位(或上级管理单位)盖章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在2022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人资格。

(5)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集团公司级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1 14 日至 2025 11 20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可致电系统平台400-8800-114联系,进行在线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登录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完成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操作,建议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具体操作请参考系统登录界面中“投标商操作手册”相关章节。

(2)招标文件自助购买系统(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登陆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

4.2此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4.3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5 11 25 9 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2.5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中油大厦

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 系 人: 徐伟召

联 系 人: 尚曌喆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x1585056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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