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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2026年采气井口配件项目(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2608-WZ016-WZSYGS1038-B110500T1235113-491
招标编号:[ZY26-SYLH01-WZ003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估算金额为4800000.00元。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2026年采气井口配件项目(二) 进行社会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采气井口配件用于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公司所生产的系列井口装置产品,现拟将部分采气井口配件进行招标采购。参照近三年的生产情况,结合2026年公司可预见的销售市场情况,现计划采购采气井口配件一批,估算金额480万元。自合同签订之日-*开通会员可解锁*采气井口配件物资采购。物质明细表见附件。
2.2实施或交货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红村社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收到订单通知之日起30日内。
2.4技术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详见附件。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 无标段划分。]
2.6其他事项:[ ]
2.7计价依据:固定单价
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加工制造、售后服务等过程的制造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书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B));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及查询网页截图。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生产设备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和热处理设备的设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扫描件。
检验设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水密封和气密封设备的设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扫描件。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规定,“三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履行认定、审批等程序后,纳入“三商”黑名单:
(1)严重违法违规被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中国石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三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三商”及其人员或我方单位及人员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有关规定,引发一般A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违法违规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过程中提供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重要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围标串标等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转让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安排有关人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受到处理的;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无正当理由拖延交付时间、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采购价格等,对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造成非计划停工、停产,直接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或拒绝执行已达成协议的;
(7)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8)有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或其他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情形的;
(9)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给相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10)其他给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4. 纳入“三商”黑名单的企业,其合同履约将受到影响
(1)黑名单内的“三商”取消其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选商投标或谈判的,否决其投标或谈判。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实行“一处违法违规,处处受限”,惩戒处理措施适用于中国石油全范围。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由所属单位在限定范围内实施惩戒处理,原则上适用于本单位,中国石油其他单位可参考使用。
(2)黑名单内参与选商的“三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在“三商”黑名单内的,联合体应按黑名单处理结果执行。
(3)纳入“三商”黑名单时,所涉“三商”已经签订或仍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需进行风险评估,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暂不具备暂停或终止条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
(4)经认定后纳入黑名单的“三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不得参加中国石油物资、工程、服务等其被惩戒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5)对已完成合同签订“三商”的惩戒处理不替代在合同项下“三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重要提示:【投标人应按照以下步骤报名并缴纳标书费。未按照以下步骤操作将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00元 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购买电子招标文件操作后,即可在“我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
4.4本次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线上操作,投标人须使用CA完成投标。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及时进行企业CA注册。鉴于CA注册存在一定周期,请提前办理,避免因办理延误影响本次项目投标。投标人CA办理流程如下:
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于网页顶部右侧点击【注册】按钮,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个人账号注册流程。
个人账号注册完成后登录平台,通过网页顶部用户名显示位置的下拉菜单进入【个人中心】。在个人中心页面,选择【我的企业】下的【认证企业】完成认证操作;若企业已存在,则点击【加入企业】,并等待企业管理员发送授权码以完成加入企业流程。
完成企业认证操作后,选择【进入企业】操作选项,进入企业管理端界面。随后,依次进入【增值服务】模块,选择【签章证书购买】功能,点击【免费领取】(原中石油电子招标平台用户)/【确认购买】(新用户)按钮发起CA申请流程,并按照系统指引完成CA办理相关操作。
注:CA办理咨询电话956100;CA办理操作手册获取路径如下:访问云梦泽平台主页(https://www.ymzec.com),将页面下滑至底部,定位并点击云梦泽【帮助中心】。进入帮助中心后,选择【操作指南】板块,再点击【企业中心用户操作手册】,依手册指引完成企业注册、企业认证及CA办理相关流程。
4.5 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下: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进入到投标业务系统的【投标人端】。通过点击顶部导航栏的 “招标投标” 按钮,进入【招标投标系统首页】,再点击 “进入系统” 按钮,进入【投标端业务系统】。
③ 找到递交入口,在投标人端的相关项目管理 - 投标 - 进入项目 - 网上投标路径下,找到投标文件递交的操作界面。点击 “递交” 按钮,上传已制作好的投标文件,并确认签名。
特别注意: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 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项目收取(如投标多个标包,可任选一个标包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
(2)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在投标文件里提供银行出具的或投标人自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招标代理服务费6.1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的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以每个标段(包件)的中标金额为基数进行计算。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收费标准在上述基础上整体下浮20%执行。
本包别代理服务费为: 45440 元(含税)
6.2招标代理费用缴纳方式
中标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代理费支付,具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中标人应向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支付代理服务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8. 招标文件异议的递交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应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指定的招标文件异议模块递交,不得使用该平台的“招标文件澄清申请模块”或其他非指定渠道。
投标人须在异议截止时间前,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进入“招标文件异议”模块完成异议提交。未在异议截止时间前通过上述模块递交的异议,或错误地通过“招标文件澄清申请模块”递交的内容,均视为无效,不予接受,亦不作出答复。
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的方式和时限提出异议,因自身操作失误或未按指定路径递交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 联系人:刘昆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渤海街供应委永祥小区。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wz_wangdy@cnpc.com.cn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
1.1.3 |
招标机构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东北分中心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渤海装备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2026年采气井口配件项目(二) |
1.1.5 |
工程项目名称 |
见招标公告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招标公告 |
1.3.2 |
交货期 |
收到订单通知之日起30日内 |
1.3.3 |
交货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红村社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
1.3.4 |
技术性能指标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详见投标人须知相关内容 (2)不满足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款相关内容。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说明: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资料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以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的电子版为准。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形式:在云梦泽智慧平台上提出。 投标人认为通过平台下载的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应在投标递交截止时间[3]日以前一次性全部提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以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出的书面澄清。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收到招标文件澄清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 |
形式: 在云梦泽智慧平台上查阅澄清或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在云梦泽智慧平台上发布澄清发送书面澄清。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修改后48小时内回复,没有回复视为确认收到并接受相关修改内容。 |
形式:纸质文件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或以云梦泽智慧平台回复。 |
||
2.4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
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平台提出 形式: 以云梦泽智慧平台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的书面澄清。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编制投标文件,完成相关操作后,将生成的后缀名为TBJ文件按项目上传至云梦泽智慧平台。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有,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第一卷第一章招标公告; 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 4.1投标保证金保险 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的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云梦泽)”。 4.2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 递交方式:电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款项存入招标机构指定的账户。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文件(可由银行或者投标人自行出具),未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基本账户要求适用于依法必招项目。 4.3电子保函 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提交电子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上传至云梦泽平台。 推荐投标人使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或电汇。 5.疑问咨询: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存疑,请联系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存疑,请拨打956100转6。请于工作时间致电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人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适用于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项目)。 (2)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争。 (3)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其他: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类似项目完成情况以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第三章 评分方法”中所涉及的业绩要求标准为主。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承诺内容进行说明【若投标人未进行任何实质性的说明,有可能被视为故意回避而被否决投标。】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3.7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投标文件须用中文编写。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编制投标文件,完成相关操作后,将生成的后缀名为TBJ文件按项目上传至云梦泽智慧平台,不需要提交纸质版本。 1、投标文件:由开标一览表、工程量清单(若要求),以及各评审项对应的文档组成。各评审项对应的文档需要按系统要求填写或上传PDF主文件,该文件大小不建议超过300M。 各评审项对应的文档请投标人根据投标响应情况自行进行编辑并排版,内容须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的全部内容。 《价格文件》应包括: a.工程量清单(若要求)。 b.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文件)填写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文件,擅自更改格式造成内容的实质性偏离是投标人的风险(可能被扣分,或导致投标被否决)。为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请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编制投标文件时,务必在对应条款区域仅上传与该评审相关内容,禁止上传其他任何无关内容,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填写内容包括保证金金额等关键信息。 3、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须对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可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所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必要查验,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人进行处罚。 |
4.1.1(B) |
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中的操作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上传文件的附件状态应为“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为“已确认”,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他状态均为投标失败。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 投标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云梦泽智慧平台(www.ymzec.com)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 |
7.4.1 |
授标原则 |
招标人根据排名情况,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
7.6.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40000 |
8 |
纪律和监督(诚信要求) |
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对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5.投诉 |
9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具体要求: 1)此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文件以网上电子版文件为准。 因投标人网络及操作等原因出现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继续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一条)。 2)此次招标,云梦泽智慧平台约定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制作的投标文件大小限制为300M。 3)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文件编制”编制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签名、加密和上传后,确保显示确认时间,可打印回执,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 4)云梦泽智慧平台支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即“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由于网络带宽、众多投标人并发上载等网络因素造成无法在投标截止期之前完成投标和验签事宜,建议投标参考采取以下方式: ①使用良好的网络环境,确保足够带宽,特别是上行带宽。 ②由于电子招标投标过程完全可以保证投标文件在开标前不会被解密,因此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版的提交。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长传所需要的时间,尤其避免在接近截止期之前才开始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的网络拥堵。 ③所有扫描件和图片等电子文件,使用合适的分辨率,避免过高分辨率造成文件过大。 ④建议证明文件根据招标人要求扫描相关关键页,不一定对所有页做扫描,避免文件过大。 ⑤建议投标人根据投标客户端提示要求上传对应证明资料,漏传、缺失、或未在对应评审项上传对应证明资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调价机制:在合同期内,当国家法律法规发生影响价格的重大变化或标的物市场价格平均变化幅度超过±10%时,且持续30日以上,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2、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复核的权利,若存在不诚信行为或采供过程中不能按期交货、供货质量不合格的,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其他补充要求:1、在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如决定不参加投标,请在开标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来传真确认并说明原因。2、评标方法中所称有效投标人,是指商务和技术均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出现分歧时的处理原则为少数服从多数。4、投标人串通竞标报价,产品报价弄虚作假、严重偏离市场价格。经核实后,按照供应商失信行为相关处理规定执行。5、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恶意竞标或违约失信行为将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6、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评分细则有异议,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一次性全部提出。开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对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评分细则的异议,但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其他异议核查的权力,对于诬告、无理质疑等无效异议,一经核实,网内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网外供应商上报相关管理单位予以处理。招标过程中,恶意干扰招评标工作,在招标结果发布后提出与事实不符异议的,一经核实,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13、招标文件中加注“*”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如有),投标人须实质性响应,如不满足其中任一一项,则否决其投标。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四)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五)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六)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七)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企业、街道企业;(八)其他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组织”。为此,个人、个体工商户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组织类型参与本项目将被否决投标。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并自负其责。如本项目有技术规格书,且技术规格书商务条款与招标文件资格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
10.1 |
招标组织方式 |
委托招标 |
10.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详见招标公告1.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获取:[ 详情请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 3.代理费缴纳方式: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自助缴纳,缴纳前请核对开票信息是否正确,若开票信息有变更请在缴纳前自助进行维护后再缴纳。4.代理费发票开票事宜联系本项目经办人员。 5.框架类项目专项要求:若本项目为框架招标,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投标人自行评估投标风险和承担能力,投标行为即视为明确知晓并接受该条件,不得以工作量低于预期等原因要求退还代理费或请求赔偿。 |
10.5 |
失信处理 |
投标人投标文件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及业绩资料等如存在任何弄虚作假和串通投标等失信行为,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机构将投标人失信行为通报给招标人,由招标人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详见第六章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相应处罚。” |
10.6 |
异议 |
(1)异议提出应符合《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有关规定。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系统提出(依规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通过系统提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在开标大厅线上提出(无需异议函);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异议提起人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④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主要诉求; ⑤事实依据,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等;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⑧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⑨个人提出的异议,应当附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无须提供⑦⑧相关材料。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见招标文件附件,也可登陆云梦泽智慧平台阅知。 (2)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异议模块上传异议函,异议函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同时上传,上传过程遇到系统技术问题时请拨打服务电话956100转6。 (3)异议提起人不接受招标机构异议处理结果时,可向招标监管部门:辽河油田公司企管法规部提出异议升级处理诉求,同时发送相关材料和招标机构异议答复材料。 被认定为不当异议的,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对异议提起人做相应处理。 |
10.8 |
非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否决原因查看方式 |
云梦泽招标平台公示内容不含非中标候选人的评审否决原因。相关投标人须登录平台,进入“评标环节”自行查询。 |
10.9 |
招标文件解释权 |
招标人拥有本套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和技术性能指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技术性能指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供货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以下内容仅供参考):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6)分项报价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9)技术支持资料;
(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详见须知前附表3.2.5内容。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影响招标公正性。
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设备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信息及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投标人资格条件。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B)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云梦泽智慧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云梦泽智慧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云梦泽智慧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云梦泽智慧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云梦泽智慧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B)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4)(B)投标人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云梦泽平台向中标人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要求见前附表。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诚信要求)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8.1.1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2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管理规定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合同条款不得违法设置障碍或技术条件,歧视、排斥外地、外系统或不同所有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为特定投标人设定有利条件;不得强制为投标人指定联合体或分包商;不得设置违法、违规或苛刻条款,侵害投标人的正当利益,强制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争。
8.1.3依法合规组建评标委员会,不得违法干预、引导或串通招标评审专家的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按规定程序选择中标人,按照招标项目管理权限履行审核备案手续。
8.1.4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约定的条款及中标结果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不得随意改变中标内容及价格,不得签订违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指使、授意或认可中标人违法转包或违规分包。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8.2.2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他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8.2.3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8.2.4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8.2.5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他企业的正当权益。
8.2.6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3.2自觉遵守回避制度,在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本人与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有近亲属关系,与投标人存在人事、雇佣或管理关系,与投标人有其他社会关系或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8.3.3严格依据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进行科学、公正评标;协助做好招标异议与投诉等问题处理。
8.3.4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不主动征询招标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原意不同的新意见;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4.2自觉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秩序,坚决抵制串通投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违法交易。廉洁自律,规范履职。不得利用单位和个人职务之便向委托人或其他任何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收受任何利害关系人的财物。
8.4.3严格保守国家和集团公司秘密、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应当依法保密的招标投标信息,禁止利用机密信息非法牟利。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中标服务费协议格式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
|||||||
收件人: |
XXXXX公司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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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件人: |
电话TEL: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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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中标服务费收取通知 |
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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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服务费收取通知
XXXXX公司:
贵公司参与了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编号为 , 项目的投标,并且中标后签署了 合同,合同总额 圆整(¥ )。
贵公司按招标时约定,向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圆整(¥ )。如果之后该中标项目发生增订签约,贵公司应及时通知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并按招标约定比例,追加中标服务费。
请贵公司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合同签署金额和中标服务费金额,在本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未书面回函的,视为对上述内容无异议,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将按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项目负责人:
中国石油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同意上述内容,请贵公司将按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
□不同意上述内容,相关证明如下: 。
负责人签字:
公司
年 月 日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中标服务费标准
服务费
甲方同意乙方向中标人按照以下第 1 种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1)甲方同意乙方向中标人参照已废止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以每个标段(包件)的中标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以下费用均为含税价:
中标金额(元人民币)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以下 |
1.50% |
1.50% |
1.00% |
100万-500万 |
1.1% |
0.8% |
0.7% |
500万-1000万 |
0.8% |
0.45% |
0.55% |
1000万-5000万 |
0.5% |
0.25% |
0.35% |
5000万-1亿 |
0.25% |
0.1% |
0.2% |
1亿-10亿 |
0.05% |
0.05% |
0.05% |
10亿以上 |
0.01% |
0.01% |
0.01% |
招标和非招标采购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在上述基础上整体下浮20%执行。
(2)其他: / 。
请中标人务必在合同签订前完成代理服务费的缴纳,逾期未支付者,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初步评审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依据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有能力完成上述全部招标货物加工制造、售后服务等过程的制造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2 |
证书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子项目:压力管道法兰(钢制锻造法兰);压力管道管件(锻制管件);压力管道阀门(金属阀门)(B));提供证书的复印件及查询网页截图。 |
|
3 |
财务要求 |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月,或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
|
4 |
生产设备要求 |
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和热处理设备的设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扫描件。 |
|
5 |
检验设备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水密封和气密封设备的设备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包括设备台账、设备照片、设备铭牌照片、采购合同和采购发票扫描件。 |
|
6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规定,“三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有关部门或单位履行认定、审批等程序后,纳入“三商”黑名单: (1)严重违法违规被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中国石油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认定“三商”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实施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导致“三商”及其人员或我方单位及人员受到重大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质量健康安全环保有关规定,引发一般A级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违法违规事件、一般A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3)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过程中提供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等重要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围标串标等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和社会正常秩序,对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转让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5)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手段向有关人员赠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或安排有关人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受到处理的;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条款,无正当理由拖延交付时间、降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采购价格等,对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造成非计划停工、停产,直接损失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或拒绝执行已达成协议的; (7)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使用他人的专利、商标或著作权,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8)有强迫劳动、使用童工或其他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情形的; (9)违反保密义务,泄露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商业秘密或敏感信息,给相关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10)其他给中国石油总部、专业公司、所属单位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4. 纳入“三商”黑名单的企业,其合同履约将受到影响 (1)黑名单内的“三商”取消其参与规定范围内的选商资格。正在参与选商投标或谈判的,否决其投标或谈判。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其中中国石油集团公司级“三商”黑名单实行“一处违法违规,处处受限”,惩戒处理措施适用于中国石油全范围。企业级“三商”黑名单由所属单位在限定范围内实施惩戒处理,原则上适用于本单位,中国石油其他单位可参考使用。 (2)黑名单内参与选商的“三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在“三商”黑名单内的,联合体应按黑名单处理结果执行。 (3)纳入“三商”黑名单时,所涉“三商”已经签订或仍有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合同签订单位需进行风险评估,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暂停或终止合同执行。暂不具备暂停或终止条件的,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执行。 (4)经认定后纳入黑名单的“三商”,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不得参加中国石油物资、工程、服务等其被惩戒范围内的采购活动。 (5)对已完成合同签订“三商”的惩戒处理不替代在合同项下“三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 |
|
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
8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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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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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投标文件盖章 |
投标文件封面按要求加盖电子公章,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11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
12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1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为含13%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全部相关费用的综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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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分项报价不允许缺漏项 |
符合招标范围及项目需求 |
|
15 |
最高投标限价 |
标包内各项报价不允许缺项漏项,设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13%增值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运费、装卸费、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高于单价最高含税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该标包将被否决。 |
|
16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范围及项目需求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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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交货地点 |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榆树街道办事处红村社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辽河热采机械制造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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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交货期 |
收到订单之日起30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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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付款方式 |
标的物交付并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150天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电汇方式付款95 %,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间,标的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限到达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 |
|
20 |
技术要求 |
符合主要服务要求或服务方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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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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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投标保证金 |
本项目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途径以下述内容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20000元,递交形式可采用钱包支付、电子保险或电子保函。 企业钱包充值:潜在投标人应先使用基本存款账户绑定企业钱包,且使用该基本存款账户向 企业钱包充值,使用其他账户进行充值,资金将自动原路退回。 企业钱包充值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银行账号:26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27投标保证金递交:选择意向参与的招标项目,并在“递交保证金”环节中选择“钱包支付”方式完成递交。递交前,请务必检查企业钱包可用余额是否充足。如余额不足,请按①及时充值。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平台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956100转6,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
|
23 |
权利义务 |
符合“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2.7 报价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经评审的投标价格(含税报价总价合计)按照标包总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失信加价按照集团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执行。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D。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采购框架合同
合同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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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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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时间: |
年 月 日 |
买方:
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__________________框架采购事宜,签订本物资采购框架合同,以兹双方共同信守。
一、框架采购
1.1本框架合同的采购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采购期间”);买方和卖方在本采购期间内签署的订单均受本合同约束。
1.2采购期间内,卖方将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买方供应产品/货物。具体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计量单位以及产品单价等信息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其他说明 |
在采购期间内,上述含税单价包括13%增值税费、包装、运输、保险、装卸费及仓储等全部费用,卖方不得加收额外费用,否则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此合同为框架合同,数量不确定,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下达数量为准。 |
|||
二、提交订单
2.1在本项目下,买方按需求可随时向卖方发送订单(订单格式见附件1),载明订单号、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数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发送订单时间等内容。
2.2 卖方的订单负责人员信息如下,应当与订单保持一致;若卖方变更订单负责人员,应当在变更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买方。
姓名: 手机: 电子邮件:
2.3 卖方应当在收到订单后对订单进行确认并签字盖章,并在收到订单之日起24小时内将签字盖章的订单以邮递/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回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签字盖章订单之日起订单生效。
2.4 如在买方发出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卖方确认回复,则视为卖方同意买方发送的订单,并同意履行订单。
2.5 订单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订单未涉及事宜以本合同为准。
三、质量、技术标准
按GB/T22513-2023《石油天然气钻采设备井口装置和采油树》技术标准执行。
四、质量保证及质保期限
4.1卖方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或有关的技术标准,并附有原生产厂家、材质单、合格证、商标标志、质量证明文件等,禁止供应“三无产品”(无包装、无合格证、无生产厂)和假冒伪劣产品。实行包修、包退、包换。其它按产品质量法执行。买方派员或委托第三方监制,并不替代或解除卖方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4.2质保期自买方收到订单产品,并自各批订单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卖方免费对产品进行保修。因产品自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导致损坏,卖方应免费更换,由此而产生的运输、包装等费用由卖方承担。
4.3每期应付货款中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5%的当期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不能按买方的要求无偿返修或返修后质量仍不符合约定的,质量保证金将不再返还。
4.4因卖方提供货物或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买方或其他第三方出现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双方如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应提交买方选定的有法定鉴定资质的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有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鉴定无质量问题的,鉴定费由买方承担。
五、包装标准及要求
5.1包装标准:符合运输的安全标准,国家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标明相应警示语或标记。包装物不回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5.2卖方交付的每一批订单项下所有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卖方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
5.3下列资料包装在订单货物的包装箱中:
(1)装箱单;(2)订单货物数量和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材料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必要的技术资料。
5.4凡由于卖方对订单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合同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致使合同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卖方应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合同履行
6.1 运输方式:汽 运方式。
6.2运费承担:货物在订单约定交货时间内运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由卖方承担。
6.3交付方式: 卖方送货 。
6.4交付地点及交付时间:自卖方收到订单之日起30日内卖方送至盘锦市大洼区红村社区生产服务公司。
6.5 货物交付时由买卖双方签字确认收货单。
6.6 买方有权委任____作为买方的授权代表,卖方有权委任____作为卖方的授权代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决定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事项,具体授权范围为:与合同履行相关的交货、收货、验收、收付款等程序办理、在相关通知单上签字等。双方授权代表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意思表示对本合同当事人均无约束力。任何一方更换授权代表,应在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七、验收
7.1货物验收地点为:交货地点。每单货物运至验收地点后30日内,由双方代表共同对货物的外观、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证明、检验报告等证件做全面验收,买方与卖方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卖方人员无故未能参加验收,买方有权自行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对双方均有效;若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无偿退换货或进行返工;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后,120日内买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7.2如发现质量问题,买方应及时通知卖方,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买方指定的期限内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修理、更换、重做、退货等。经修理、更换、重做的产品应重新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7.3如发现数量问题,买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如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订单约定的数量,买方有权选择拒绝或接收多交付的货物;如交付的数量少于订单约定的数量,买方有权要求卖方补齐不足部分或者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支付数量少于单笔订单应付数量的百分之 5 ,买方有权拒收货物。
7.4验收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标准验收。
7.5标的物的所有权及损毁灭失的风险,自买方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后,由卖方转移到买方。
八、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买卖双方经充分考虑结算期及付款方式所影响的财务费用后,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价款结算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直达料到货验收单为依据。买卖双方每3个月进行一次订单的确认盘点,该期间内所有订单标的物验收合格后,卖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150天后启动付款程序,30日内以电汇方式付款95%,余款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间,标的物无质量问题,质量保证期限到达后60日内以电汇方式一次性付清。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须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合同解除时尚有未完成的订单,双方同意先妥善解决未完成订单之后解除合同。
十、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事件包括:战争、动乱、罢工、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政府行为以及政策变更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24 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2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十一、权利瑕疵担保
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合同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技术有关的设备、材料、工序工艺及其他知识产权,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时不存在权利上的瑕疵,不会发生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业机密的情况。第三方主张权利的,卖方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由此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涉及诉讼的,买方涉案费用由卖方承担。
十二、诚信合规
12.1卖方应确保所供货物的性能、原材料等在安全、环保方面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法律规定。
12.2 卖方应知晓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反腐败的法律法规,在商务活动中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守信,通过合规程序开展相关业务,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任何方式向买方工作人员提供、给与本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商业行为的直接或间接的馈赠,如回扣、娱乐、退佣、招待、置业、就业、国内或国外旅游、购物折扣及其他使得买方工作人员有直接受益的开支。
12.3卖方承诺,严格履行国家保障农民工工资相关法律、条例、制度规定和要求。如卖方在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量时使用农民工,买方支付给卖方的合同款,卖方应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因此给买方造成名誉或其他相关利益损失。
十三、保密条款
双方保证对本合同中有关交易的任何和一切重要事项及对方的一切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第三方。
十四、违约责任
14.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按非违约方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4.2卖方因为买方以外的原因不能在订单规定时间内交货,每延期一天,买方扣除卖方订单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订单总额的30%。当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达到订单总额的10%时,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损失。
14.3若货物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后,货物产品质量未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在指定的期限内承担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支付单笔订单金额10 %的违约金。若买方要求卖方在指定期限内修理、更换或重作的,卖方逾期超过15日,除要求支付违约金外,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其他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合同效力及其它
16.1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未经双方当事人共同书面同意,不得转让、质押、抵押给任何第三方。
16.2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合同履行完毕时终止。
16.3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3份,卖方1份。技术协议(若有)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
16.5其他约定:本合同均为打印版本,未经双方盖章的手写版本无效。
买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
卖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 系 人: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
附件1
采购订单
合同编号: 订单编号:
发单日期: 年 月 日
发货人: 卖方/卖方指定的第三方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产品名称 |
生产厂家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其他说明 |
本订单是《物资采购框架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订单未涉及事项,以合同约定为准。 |
||||
买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邮箱:
卖方经办人: 联系电话、邮箱:
买方: 卖方:
日期: 日期:
其它:
第二卷
第五章 供货要求
供货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二、技术规格书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或附件
三、检验考核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或附件
四、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要求或附件
第三卷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招标项目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六、报价表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
九、技术支持资料
十、相关服务计划
十一、其他资料
封面及目录内容仅供参考,最终以云梦泽平台功能模块要求内容结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上传。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采购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提供 (设备名称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如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
(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6)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日历日。
(7)投标人同意投标人须知3.4.4条款中关于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8)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9)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材料采购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须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缴纳,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成功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图。
3.评标时以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保证金(适用于电子保函)
(投标人采用电子保函的,保函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保证: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收到中标通知后,投标人不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恶意竞争;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本保函见索即付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四、投标响应表及偏差表
(一)响应表格式
该项目技术规格书中,所有标注“*”的关键性技术条款,投标人必须在本表中逐条列出并逐一响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序号 |
标“*”重要条款 |
投标响应内容 |
响应程度(完全响应/正偏离/负偏离) |
1 |
|||
2 |
|||
3 |
|||
…… |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响应表及偏差表》中,对技术标准中以“*”标注的关键性技术要求和条件逐条进行针对性响应。响应程度需明确作出“完全响应”“正偏离”或“负偏离”的针对性应答。
对于技术标准中未以“*”标注的技术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可不逐条制作响应表,只需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中整体承诺“全面满足”或单独列出负偏离项即可,未列明的视为全部响应。
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五、报价表
(一)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货币: 人民币 货币单位: 元
包号 |
投标人名称 |
价格条件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交货期 |
备注 |
出厂价(含增值税)或者 货物运抵现场总价 |
开标内容 |
开标要求 |
投标总价 |
|
交货期 |
注:1.如投标人所报价格中含优惠条件(折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在此表备注栏中注明有折扣,否则评标时不予考虑。
2.分别按包报价,按包独立做完整的报价表(包括开标一览表、综合报价表等)。
(如标包较多时也可将表格合并)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资金 |
成立时间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员工总数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网址 |
传真 |
|||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电话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近三年营业额 |
||||
备注 |
||||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对于可以现货供应的标准设备(非定制设备),投标人的财务状况一般不宜作为审查投标人履约能力的因素。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 如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或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且对提供资料无明确要求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5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四)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材料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五)投标人承诺
承诺书
致:
我公司承诺:
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六、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
七、技术支持资料
八、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九、其他资料
投标人提供除招标文件具体要求之外,认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材料。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报价、承诺等关键章节,准备其它资料。除上述明确部分外,凡有助于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全面、深入了解投标人企业能力、项目执行能力、服务优势等招标文件响应性信息,均可附此处。
(一)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格式
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
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以下简称“乙方”)针对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所发放的招标文件(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对从甲方处获得的相关的机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出如下承诺:
1 机密信息
本承诺中所称机密信息是指因执行本次招标而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到的相关组织机构、业务等任何秘密的或专有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 管理经验;
1.2 业务流程、职员资料及内部公开的财务、生产经营资料及为甲方专有的文件资料;
2 机密信息的接受的方式
当甲方欲向乙方透露与其项目相关的机密信息时,此信息包括口头、书面或以其它形式的载体透露给乙方的,乙方有责任按照第三条承诺保密的责任。
3 乙方的保密责任
乙方同意:
3.1 以谨慎的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机密信息,就如同使用与此相似的,自己不愿其泄露,公开或传播的信息一样;
3.2 为履行项目之目的或在其它方面为了甲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机密信息。
乙方可以将机密信息透露给:
(1)为项目进行必须了解该信息的其本身的雇员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雇员或合作方的本项目组成员;
(2)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任何其它地方。
4 保密期限
根据本机密信息接受承诺函,由甲方向乙方透露的信息应自本协议中提到的招标之日起五年止。
5 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
对于下列信息,乙方不承担本机密信息透露协议所规定的保密责任:
5.1 在不承担保密责任的情况下已获取的信息;
5.2 乙方独立开发且不涉及透露方的信息;
5.3 从甲方以外的合法渠道所获得的信息;
5.4 通过公开渠道而非乙方过失而公开的信息;
6 残留信息
残留信息指包含在甲方的信息之中,与乙方业务活动相关的构想、技能、技术,这些构想、技能、技术,保留在乙方接触项目中涉及保密信息的雇员的记忆之中,或已转化为该雇员的技能。乙方可透露、公开或传播并使用残留信息。
但是,除非甲方与乙方就残留信息另有规定,乙方不得透露,公开或传播:
6.1 残留信息源;
6.2 甲方的任何财务、统计或个人数据;
6.3 甲方的业务计划。
7 保密信息的返还
甲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任何因项目而透露的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应于收到甲方的要求后7天内返还或销毁该等机密信息及其复制品。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地故意保留或控制任何机密信息及其复印件。
8 不承认条款
8.1 甲方仅“按现状”提供信息;
8.2 甲方对因其透露的信息所引起的任何损害概不承担责任,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其透露的信息有可能引起任何损害的情况除外;
8.3 透露载有业务计划的信息仅出于计划的目的。甲方可随时改变或取消计划。使用此类信息的风险应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明知或应当知道改变或取消其计划有可能为接受方带来损害且为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的情况除外。
8.4 本承诺函并不要求任一方透露或接受信息。
9 适用法律
本承诺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在本次招标期间,如对本承诺函有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该仲裁判决书是终决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乙方(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二)亲属经商办企业承诺函
亲属经商办企业承诺函
1、招标人职工在投标人单位任/兼职情况:
2、招标人职工直系亲属在投标人单位任/兼职情况:
3、招标人职工在投标人单位持股情况:
4、招标人职工直系亲属在投标人单位持股情况:
以上内容真实可靠,投标人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名称:
年 月 日
诚信合规经营要求告知书
致商业伙伴:
依法合规治企是兴企方略,是企业保持生命力、行稳致远的保障。我们始终把诚信合规作为公司运营的基本遵循,按照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准则从事经营,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业务。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供应商、承包商等商业伙伴的支持和帮助,我们期望与你们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赖的合作关系,也期望你们能与我们一起始终秉承诚信合规的价值理念,做遵规守法的典范。
关于商业伙伴诚信合规经营的要求:
坚持诚实守信、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在商务活动中恪守商业道德,守法遵规。
一、您应当:
1. 诚信履行合同义务;
2. 坚决反对和禁止一切形式的贿赂;
3. 禁止破坏一切公平竞争的垄断行为;
4. 尊重竞争者和其他经营者;
5. 客观、真实地宣传公司产品和服务。
二、您不能:
1. 违反法律和商业道德;
2. 在履行合同时无故延迟交付;
3. 串通投标;
4. 对竞争者商业诋毁;
5. 假冒他人商标、商号和包装;
6. 转包、违法分包或挂靠等。
我们将以诚实、尊重和负责任的方式对待商业伙伴,审慎甄选商业伙伴,在必要时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持续关注和评价商业伙伴的诚信合规表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
(部分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投标行为,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促进诚信自律,优化营商环境,维护集团公司利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招标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失信行为,是指投标人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环节,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失信行为人是指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适用于本办法中关于投标人的规定。
第五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
第三章 失信行为的分级分类和记分
第十条 集团公司对投标人失信行为实施分级分类和量化积分管理。
第十一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分为弄虚作假、串通投标、干扰招标、不当异议、中标违约和其他失信行为等六类:
(一)弄虚作假: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提供、使用虚假资料或信息投标等行为;
(二)串通投标: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为谋取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等行为;
(三)干扰招标: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扰乱、破坏招标工作秩序等行为;
(四)不当异议:异议提起人缺乏事实依据或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进行异议,或在处理异议过程不配合招标人、招标专业机构、相关部门取证等行为;
(五)中标违约:投标人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者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等行为;
(六)其他失信行为: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
第十二条 根据投标人失信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从轻到重将失信行为分为较轻、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五个等级。
第十三条 投标人失信行为量化记分包括基础分和加重分两部分。
基础分为失信行为等级对应的固定分值,从轻到重分别为1分、2分、4分、8分、10分;加重分是在基础分上视失信行为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增加的分值,分值区间0~2分(以0.5的倍数记分)。
基础分和加重分之和为该次失信行为的失信记分,有效期三年(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分级与记分标准详见附件1)。
第十四条 同一投标人记分有效期内的所有失信记分累加,为该投标人的失信积分。
同一次失信行为涉及多个投标人的,应对涉及的多个投标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的不同失信行为分别记分,不同标段(包)的失信行为分别记分。
同一投标人在失信行为记分有效期内再次出现同一种失信行为,基础分应双倍记分。
第五章 失信行为惩戒
第二十一条 集团公司对失信行为人的惩戒以失信积分为基础,惩戒措施包括失信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十三条 失信加价。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加价,计入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四条 失信扣分。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时,将失信积分折算为失信扣分计入商务分值,失信分权重不低于商务分值的10%。计算公式如下:
第二十五条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第二十六条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第二十七条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所属单位投标应受到同等惩戒。
附录: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失信行为代码 |
失信行为 |
等级 |
失信记分标准 |
|
基础分 |
加重分 |
|||||
1 |
弄虚 作假 |
SX-T-XJ-01-B |
投标人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以他人名义投标。 |
严重 |
8 |
0~2 |
2 |
SX-T-XJ-02-B |
投标人将资格、资质证书等出借、出租、转让他人或为其他单位提供图章、图签。 |
严重 |
8 |
0~2 |
|
3 |
SX-T-XJ-03-B |
投标人使用伪造、变造的资格、资质证书或者许可证件等。 |
严重 |
8 |
0~2 |
|
4 |
SX-T-XJ-04-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票据或业绩等。 |
严重 |
8 |
0~2 |
|
5 |
SX-T-XJ-05-B |
投标人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简历、资格证书、劳动关系证明、社保证明等。 |
严重 |
8 |
0~2 |
|
6 |
SX-T-XJ-06-B |
投标人协助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虚假招标。 |
严重 |
8 |
0~2 |
|
7 |
SX-T-XJ-07-B |
投标人在有关部门处理异议、对投标人中标履约能力考查及查办案件调查有关情况时,提供虚假资料、虚假情况或者作伪证。 |
严重 |
8 |
0~2 |
|
8 |
SX-T-XJ-08-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9 |
串通 投标 |
SX-T-CT-01-B |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严重 |
8 |
0~2 |
10 |
SX-T-CT-02-B |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约定中标人。 |
严重 |
8 |
0~2 |
|
11 |
SX-T-CT-03-B |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
严重 |
8 |
0~2 |
|
12 |
SX-T-CT-04-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
严重 |
8 |
0~2 |
|
13 |
SX-T-CT-05-B |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
严重 |
8 |
0~2 |
|
14 |
SX-T-CT-06-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
严重 |
8 |
0~2 |
|
15 |
SX-T-CT-07-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
严重 |
8 |
0~2 |
|
16 |
SX-T-CT-08-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关键信息或资料相互混装。 |
严重 |
8 |
0~2 |
|
17 |
SX-T-CT-09-B |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严重 |
8 |
0~2 |
|
18 |
SX-T-CT-10-B |
开标前,投标人从招标人处获取其他投标人及投标文件有关信息。 |
严重 |
8 |
0~2 |
|
19 |
SX-T-CT-11-B |
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获得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
严重 |
8 |
0~2 |
|
20 |
SX-T-CT-12-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
严重 |
8 |
0~2 |
|
21 |
SX-T-CT-13-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
严重 |
8 |
0~2 |
|
22 |
SX-T-CT-14-B |
投标人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要求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
严重 |
8 |
0~2 |
|
23 |
串通 投标 |
SX-T-CT-15-B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开标后不告知招标人,影响公平竞争的。 |
严重 |
8 |
0~2 |
24 |
SX-T-CT-16-B |
经信息化数据分析判定投标人之间存在计价锁号相同或MAC地址相同。 |
严重 |
8 |
0~2 |
|
25 |
SX-T-CT-17-B |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为谋求中标排斥其他投标人或者损害招标人利益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严重 |
8 |
0~2 |
|
26 |
中标 违约 |
SX-T-WY-01-C |
中标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影响其履约能力而不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27 |
SX-T-WY-02-B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的。 |
严重 |
8 |
0~2 |
|
28 |
SX-T-WY-03-B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
严重 |
8 |
0~2 |
|
29 |
SX-T-WY-04-C |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拖延合同签订。 |
较重 |
4 |
0~2 |
|
30 |
SX-T-WY-05-B |
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
严重 |
8 |
0~2 |
|
31 |
SX-T-WY-06-B |
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
严重 |
8 |
0~2 |
|
32 |
SX-T-WY-07-C |
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
较重 |
4 |
0~2 |
|
33 |
SX-T-WY-08-X |
投标人中标后发生的其他违约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34 |
干扰 招标 |
SX-T-GR-01-E |
投标人打听应保密的招标相关信息。 |
较轻 |
1 |
0~2 |
35 |
SX-T-GR-02-E |
投标人私自向第三方泄露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人秘密信息。 |
较轻 |
1 |
0~2 |
|
36 |
SX-T-GR-03-D |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撤销投标文件。 |
一般 |
2 |
0~2 |
|
37 |
SX-T-GR-04-C |
投标人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明显低于成本价等的异常低价竞标。 |
较重 |
4 |
0~2 |
|
38 |
SX-T-GR-05-C |
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
39 |
SX-T-GR-06-C |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等状态不及时告知招标人。 |
较重 |
4 |
0~2 |
|
40 |
SX-T-GR-07-C |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工作正常秩序。 |
较重 |
4 |
0~2 |
|
41 |
SX-T-GR-08-C |
投标文件出现同项目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信息的。 |
较重 |
4 |
0~2 |
|
42 |
SX-T-GR-09-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阻止或排挤其他投标人公平竞争。 |
严重 |
8 |
0~2 |
|
43 |
SX-T-GR-10-B |
投标人用威胁、恐吓或其他非法手段诋毁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 |
严重 |
8 |
0~2 |
|
44 |
SX-T-GR-11-B |
投标人以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等手段谋取中标。 |
严重 |
8 |
0~2 |
|
45 |
干扰 招标 |
SX-T-GR-12-B |
投标人通过行政审批部门以任何形式指定或变相指定其提供中介服务的情形。 |
严重 |
8 |
2 |
46 |
SX-T-GR-13-C |
在调查异议有关情况时,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配合调查处理的。 |
较重 |
4 |
0~2 |
|
47 |
SX-T-GR-14-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干扰招标工作的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48 |
不当 异议 (投诉) |
SX-T-YT-01-D |
没有必要的证据,仅凭主观臆断提出异议的。 |
一般 |
2 |
/ |
49 |
SX-T-YT-02-C |
6个月内达到2次及以上,或一年累计3次及以上无效异议的,包括对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的异议。 |
较重 |
4 |
/ |
|
50 |
SX-T-YT-03-C |
不按规定的时限或程序提出异议的。 |
较重 |
4 |
0~2 |
|
51 |
SX-T-YT-04-C |
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
较重 |
4 |
0~2 |
|
52 |
SX-T-YT-05-B |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投标人假冒他人名义提出异议。 |
严重 |
8 |
0~2 |
|
53 |
SX-T-YT-06-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恶意异议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54 |
其他 |
SX-T-QT-01-X |
投标人发生的其他失信行为。 |
根据具体性质和情节轻重确定等级并记基础分 |
0~2 |
|
55 |
以上六类失信行为造成以下结果的,直接认定为特别严重失信行为,失信行为代码最后一位为A |
|||||
56 |
SX-T-TB-01-A |
给招标人造成100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57 |
SX-T-TB-02-A |
导致招标项目延期,严重影响项目实施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58 |
SX-T-TB-03-A |
给招标人信誉、形象等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59 |
SX-T-TB-04-A |
造成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 |
特别严重 |
10 |
/ |
|
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
为进一步畅通异议提起渠道,维护招标项目参与各方合法权益,提高异议处理效率,规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活动,推进建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有关管理规定,现就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提起作出规定。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应按照规定的流程、事项、时限、形式以及内容等要求提起异议。
一、异议提起流程
异议提起人(指提出异议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时,应在规定时限内首先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向招标机构线上提出,招标机构应按照规定给予答复。异议提起人对招标机构的答复有疑议的,可以拨打疑议专线电话,并以书面形式向疑议专用邮箱发送疑议的问题及相关证明材料。异议提起人与招标机构充分沟通后,对招标机构的答复仍有争议的,可拨打异议升级受理电话,并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升级受理邮箱发送异议问题、相关证明材料和招标机构的异议答复材料。
二、异议事项及时限
(一)对资格预审公告或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二)对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依规招标项目,缩短招标时间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三)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四)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形式及内容
(一)异议提起形式:
(1)异议提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向招标机构线上提出异议,并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线上异议发出 24 小时后,平台显示未受理的,可以向异议受理邮箱发送书面异议,再次拨打异议受理电话告知。
异议受理电话: 电话及受理邮箱见招标公告。(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和13:30-17:30)
(2)异议提起人对招标机构的答复有疑议的,可以拨打疑议专线电话,并以书面形式向疑议专用邮箱发送疑议的问题和相关证明材料。
疑议专线电话: 电话及受理邮箱见招标公告。(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和13:30-17:30)
(3)异议提起人与招标机构充分沟通后,对招标机构的答复仍有争议的,可拨打异议升级受理电话,并以书面形式向异议升级受理邮箱发送异议问题、相关证明材料和招标机构的异议答复材料。
异议升级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和13:30-17:00);异议升级受理邮箱:[ syzb08@cnpc.com.cn ]
(二)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情况,包括异议提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业主单位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机构名称、项目概算以及其它基础信息;
(2)异议内容,应明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具体异议事项;
(3)主要诉求,须明确诉求内容,逻辑清晰;
(4)附件材料,须包括相关证明材料和其它过程材料;
(5)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若有)相关信息及证明材料。
异议函应由异议提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末页章和骑缝章(由授权代表人签署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具体异议函填报格式见附件1。
四、不予受理情形
异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机构或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一)未按异议提交要求提出的;
(二)提起人不是该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的;
(四)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和补充材料的;
(五)同一异议无新事实证据重复提出的;
(六)无明确诉求和必要证明材料的;
(七)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八)提起时间超过招标投标活动有效期的。
未经招标机构先行处理或未附招标机构答复意见的,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可不予受理。
五、 不当异议惩戒措施
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不遵守《投标人自律守则》(见附件2),反复提交无新增证据或诉求材料的异议,就同一内容向多部门同时提出异议,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以异议为名恶意排挤竞争对手的行为,将根据中国石油《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按照《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类、等级划分与记分标准》规定进行失信扣分处理,失信企业在中国石油所有招标项目中执行评标加价或扣分、暂停投标资格、直至取消投标资格。
附1
异议函
我公司已充分了解《招标投标活动异议提起须知》和惩戒措施,承诺诚实守信提出异议,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如有违反一切责任自负。
受理部门:
异议提起人(公司):
异议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业主单位: 招标人:
招标机构: 项目概算(万元):
招标时间:(例2021/08/26) 投标时间:
开标时间: 评标时间: 定标时间:
异议内容:
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主要诉求:
1.
2.
3.
(若需附件支持,请在相关内容后标明附件编号)
附件:1. 异议的相关证明材料
2. (向招标人的招标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时,需附异议材料和招标机构的答复材料)
异议提起人: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授权代表人: 性别: 年龄:
地址: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异议提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2
投标人自律守则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从事投标和其它交易活动,诚实守信,自觉接受国家、社会和集团公司监督。
二、自觉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出借或借用、买卖、伪造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产业绩等相关资信证明文件和印章,严禁以其它企业或个人名义投标。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参与项目投标应当具有国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业绩或许可条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四、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贿赂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不得违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或低于成本价竞争。
五、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程序,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履约保证金等;严格按中标条件签订和履行合同,不得将项目违法转包、违规分包。
六、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采取虚假、诽谤、恶意投诉等违法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其它企业的正当权益。
七、对违法和不公正行为投诉时,应当保证投诉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合法。
授权使用“辽河油田”专有名称的企业目录(白名单) |
||
类别 |
序号 |
企业名称 |
中石油内部企业 |
1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各级分公司 |
2 |
辽河油田建设有限公司 |
|
3 |
辽河油田(盘锦)储气库有限公司 |
|
4 |
辽河油田国际油气技术有限公司 |
|
5 |
盘锦辽河油田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
6 |
盘锦辽河油田无损检测有限公司 |
|
7 |
辽宁辽河油田五格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
|
8 |
盘锦辽河油田水文地热有限公司 |
|
9 |
盘锦辽河油田技术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
|
10 |
中石油辽河油田(盘锦)燃气有限公司 |
|
12 |
中石油辽河油田海城后英燃气有限公司 |
|
13 |
中石油辽河油田海城后英燃气有限公司本溪湖分公司 |
|
14 |
中石油辽河油田(营口)燃气有限公司 |
|
15 |
中石油辽河油田(葫芦岛)燃气有限公司 |
|
16 |
中石油辽河油田(葫芦岛)燃气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
|
17 |
中石油辽河油田辽阳瑞兴燃气有限公司 |
|
19 |
中石油辽河油田(宜川)燃气有限公司 |
|
20 |
中石油辽河油田(宜川)燃气有限公司铁岭县加气站 |
|
21 |
大连中油辽河油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
22 |
抚顺中油辽河油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
注:以上公司的分公司自动进入白名单;原则:中石油集团各级的全资、控股公司可使用“辽河油田”。 |
||
附件 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一、登录云梦泽
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后,主页选择“投标人端”二、参与项目并购买标书
到本提示后,根据提示进入第一个网址,文字版提示及网址如下:
标书费电汇支付流程
1.前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
2.右上角点击【去登录】,登录平台(如果没有账号,先前往https://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1ogin.html进行注册)。
3.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后搜索项目编号或名称,查询并核实项目信息。
4.选中标段,点击立即参与,按要求一直下一步。
5.获取虚账号,登录网银按照要求进行汇款,汇款半小时后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核实银行流水和支付状态;若为支付成功状态后可在云梦泽招投标平台核实支付状态并下载招标文件。
三、前往财税银缴纳标书费
登录后,根据投标商财税银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缴纳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同时完成标书费发票开具。
四、下载招标文件(云梦泽平台)
缴费完成后,每10分钟信息会回传至云梦泽系统。届时可回到云梦泽刷新状态,并下载标书。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财税银平台)
在缴纳标书费后,开标前均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点击投标保证金汇款,汇款过程按照财税银系统操作指南执行,汇款成功结果界面如下: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评标(云梦泽平台)
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通过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生成投标文件,回到云梦泽递交投标文件
六、缴纳中标服务费
服务费电汇支付流程(以下流程在财税银系统)
1.前往中国石油招标中心:
https://www2.cnpcbidding.com/
2.右上角点击【去登录】,登录平台
3.如果没有账号,先前往
https://bidmanage.cnpcbidding.cnpc/pmsbid/ebid/base/login.html进行注册
4.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后进入个人中心-我的订单
5.查找该项目标段的中标服务费缴纳入口进行缴纳。
6.若未找到,请联系中国石油招标中心平台客服咨询。
成功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