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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油田开发2025-2026年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置服务
(塔中)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5-XJT24-FK063-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按照《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 65/T3997-2017)要求,对开发事业部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属地范围内产生的磺化泥浆废弃物进行达标处置。
2.2 招标范围:对开发事业部1年期间产生的约35700方磺化泥浆废弃物进行环保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1.磺化泥浆废弃物的处理:磺化泥浆废弃物站内卸车、储存、站内转运、达标处理等。
2.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固体产物(还原土)的检测及处置: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理后所产生还原土的检测、站内转运、装卸车和综合利用等。
3.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日常性监测和第三方监测,并对控制指标进行检测、化验,同时保留相关记录,确保各类产生物符合相关标准。
4.自行达标利用或处置磺化泥浆废弃物环保处理产生的固废残渣、废弃液相等所有产物,并自行负责相应车辆机具的组织。
招标人不作最低工作量承诺,最终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4 服务地点:开发事业部塔中采油气管理区范围。
2.5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环保处理设施具备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2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环保处理设施应至少配备3名技术人员,均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和3年以上(含3年)油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
资料提供形式:
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学历、工作经验等信息); 提供对应人员学历证书扫描件、人员简历;(3)提供政府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对应人员缴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公章。
3.3 业绩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标截止之日期间,投标人具有磺化泥浆废弃物达标处置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项目起止时间,委托单位,业绩工作量(以方计算)等)。
(2)提供对应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和对应业绩;
(3)提供结算材料或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
3.4 设备要求:
(1)投标人至少具有一套废弃磺化泥浆废弃物处理装置,且额定日处理能力达到100方及以上(1方=1.8吨折算)。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相关技术证明资料(处理能力);(2)提供处理装置现场照片。
(2)投标人应具备至少0.8万方贮存量的贮存点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施工设计文件或地方环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有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扫描件
3.5 QHSE 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4.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资料提供形式:(1)(2)(3)提供截图或现场查询;(4)(5)提供承诺书。
3.7 其他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否决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废标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报名与购买:
(1)项目报名: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使用投标注册账号及口令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附后),选择拟参加的项目、进行在线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须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后方可登录。具体操作见网站“投标人用户手册”。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2)自助缴费: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找到拟投标的项目完成在线缴费(具体操作,详见帮助文档《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后,在“电子招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 发票获取: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方式:本项目只接受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载(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09:40。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所有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查看开标结果公示。
5.4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险(不接受其他形式);
(3)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帐户;
(4)投标保证金电汇账号: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标包,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汇款(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订单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5.5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按《石油物装〔2021〕39号_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直接进行开标评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将在相同媒介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 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 841000
联 系 人: 张帆、刘凯
电 话: 0996-2176928
电子邮箱:czlk@cnpc.com.cn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联 系 人:王启超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欢迎您关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中油新投”微信服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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