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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2026年度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越创服务招字2026-010号
招标条件本服务项目2026年度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招标人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根据公司的总体安排,为摸索钻机动力保供模式,开展公司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选商工作,确定各型号钻机实施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的价格。该项目主要为满足电动化改造钻机的动力需求,应用场景为匹配与自有发电机组并机运行,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机型需按照原钻机在用的同型号机组进行匹配,型号为卡特3512B、三菱S16R-PTA-S、济柴12V175ZL-1三类。
2.2服务内容:本项目为公司在油气田作业的钻机提供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配套柴油发电机组及其相关配件、负责设备首次运输、现场设备安装及调试和对甲方人员培训;安排人员片区值守、设备巡检、日常消耗材料及配件的更换(不含柴油,柴油由钻井队自行提供)、设备维修、安全技术措施等相关工作。
2.3服务地点:川渝地区钻井作业现场。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其中:在服务期限内,新开的单井或平台井的服务周期延长至该井柴油机及发电机组技术服务结束为止。
2.5 标包划分:不划分。
2.6预计服务工作量及服务金额:
2.6.1预计工作量:卡特3512B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1200日・台;三菱S16R-PTA-S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500日・台;济柴12V175ZL-1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服务项目,预计工作量500日・台;
2.6.2预计服务金额:765万元(不含税价)。
2.7本项目服务工作量仅为预测,以实际生产需要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
2.8工期要求:若中标人未按甲方要求的工期提供服务,经核查确属中标人原因,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越创公司相关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处罚。
2.9质量要求:若中标候选人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服务质量或技术指标未达到投标文件(含澄清补正文件)及合同承诺标准,招标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10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2.11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信息网上截图)。
3.4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2025年度未审计完成的单位则提供2024年度的扫描件;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经测算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因投标人提供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测算是否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未出现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合同签订后不履行或部分不履行的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3.5投标人必须熟悉本项目项下的服务工作情况且近三年内提供过与本项目项下相同或相类似的承揽业务(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合同及发票)。
3.6设备和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具备为该项目同时提供卡特3512B柴油发电机组、三菱S16R-PTA-S柴油发电机组和济柴12V175ZL-1柴油发电机组共3个型号的发电机组,3个型号的发电机组总数量不得少于5台,现场服务人员8人的能力,以保障现场生产。
3.7投标人承诺: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个日历日内必须为参与该项目服务人员购买有安全责任保险,最低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
若中标人未按上述3.7条要求和时间购买安全责任险的,招标人履行内部审批流程后,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按照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与下一中标候选人或其授权人签订合同。
3.8投标人承诺现场服务人员上岗前应取得H2S证、HSE证、低压电工证操作证。
3.9投标人承诺不存在以下情形的,否则招标人有权否决投标人的投标:
(1)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过合同违约或发生过纠纷的:
(2)投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过欠薪等不良事件、发生过违法用工行为。
(3)投标人因违反招标人、招标人上级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管理规定被处罚的(包含但不限于被限制准入及暂停交易等)。
3.10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如见下表。
| 惩戒主体 |
黑名单等级 |
惩戒适用 |
惩戒范围 |
惩戒阶段 |
信息查询 |
|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
集团公司级 |
全集团 |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 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 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 |
注:投标人对由其自行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单位承诺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若核实为虚假承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日上午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通过以下方式获取:在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4.2本项目接受远程报名,具体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吴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4.3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套,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方式为现场送达。
5.2 投标人应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投标人应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的账号。(交款时请注明“越创服务招字2026-010号投标保证金”,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和《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扫描,用电子邮件发至联系人邮箱)。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重庆银行文化宫支行
帐号:*开通会员可解锁*3840
缴费账户: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开标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实施期间异议澄清或相关事宜联系人:
| 招 标 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五一路99号协信星光广场(平安国际金融中心)37楼3705 |
| 联 系 人:邓先生 |
联 系 人:吴老师 |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户银行: |
邮 箱:120829725@qq.com |
招标人:重庆越创石油钻采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