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测井吐哈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一年期) 环县基地住宿服务及场地租赁(二次)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新疆吐鲁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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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二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中油测井吐哈分公司2026-2027年度(一年期)环县基地住宿服务及场地租赁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承租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根据目前生产实际情况,计划在甘肃省环县县城行政区域范围内租赁符合日常工作、办公、会议及住宿停车的整体房屋场地,作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玉门油田项目部生产基地使用。满足承租人日常工作、办公及住宿停车的整体房屋场地、基础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消防系统及设施、供水系统、供电系统、供暖系统、排水系统、排污系统、电视系统、网络系统、门锁、窗户及纱窗、照明灯具等齐全、正常使用。

2.3项目标准:交通便利,租赁场地必须满足大型石油特种车辆出入;满足承租人使用要求。

2.4项目估算110万元(不含税)。项目控制价不含水、电、暖、网络(内网)费用;含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垃圾处理费、房屋改造费、电梯费、维修费、停车场使用费、网络(外网)、设备设施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2.5服务地点:甘肃省环县县城行政区域范围内。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1 个标段。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遇中油测井相关政策有重大变化时,按照中油测井政策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若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若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3.2 须有该场地的不动产证,提供房屋产权证;承诺无产权纠纷,无债务及其他法律纠纷。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3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提供截图,截图与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3.4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内网 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 参加投标的出租人需要提供承诺:①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采购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②在参与本项目的全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如有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将供应商失信行为记录纳入承包商、供应商、服务商的年度评价管理并按照管理办法予以惩戒。③出租人向承租人联络人以外的其他无单独授权的承租人员工提供本项目业务或接受其指令进行提供本项目业务的,均视为出租人未提供本项目业务,由此产生的损失及赔偿责任由出租人自行承担,与承租人无涉。④不存在截止到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出租人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行政处罚的情形。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纳入“三商”黑名单的惩戒相关内容见下表。(需提供响应“三商”黑名单管理要求承诺函)。 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惩戒主体

黑名单

等级

惩戒适用

惩戒范围

惩戒阶段

信息查询

1、纳入黑名单的“三商”。

2、纳入黑名单的“三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在惩戒期内在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的,该其他法人企业或组织。

集团公司级

全集团

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

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

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公示信息为准。内网:

http://bid.energya

head1.cnpc/#/

外网:

https://www.cnpcbi

dding.com/

企业级

原则上本单位

备注:区分物资、工程、服务类型,即列入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的投标人参加物资类招标项目的投标,其投标资格不受限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430日19:30:00至202605月08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完成以下步骤:

①投标登记。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②支付标书费。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

③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注册及缴费须知:

①本项目招标全流程采用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U-key和相关操作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及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

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转电子招标平台咨询。

一般问题:请与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电子招标平台运维人员联系,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③本项目标书费及后续投标保证金缴纳,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办理(http://www2.cnpcbidding.com)。

4.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在商城个人中心进入订单列表,点击已缴纳的标书费订单,点击订单详情,可以自行下载电子版普通发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5.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0514090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开标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评标过程中如需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将通过交易平台发起澄清,并电话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在澄清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对澄清内容进行答复(须使用UKEY)。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进行答复或无法联系的,评标委员会将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5.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人民币 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系统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吐哈分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哈密石油基地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赵锋涛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石油基地7号办公楼

邮 编:839000

联 系 人(招标文件异议联系人):马运杰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yjmyj@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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