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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ZY26-SH14-FW3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新增技改和隐患治理项目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新增技改和隐患治理项目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 ,暂定项目内容如下: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备注 |
| 1 |
炼油一部密闭除焦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2 |
炼油三部加氢裂化装置高压注水系统及航煤加氢装置石脑油产品外 送泵等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3 |
炼油三部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节能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4 |
广东石化芳烃联合装置流程优化项目芳烃联合装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5 |
炼油四部芳烃联合装置消瓶颈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6 |
炼油四部五联合调节阀振动和离心压缩机油烟排放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7 |
炼油五部水洗塔和含盐废水腐蚀及罐区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8 |
化工一部乙烯装置乙烯塔防冻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9 |
化工一部乙烯装置增加甲苯萃取系统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0 |
化工一部乙烯装置蒸汽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1 |
石油焦制氢部原煤及煤焦储运单元防自燃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2 |
公用工程部给排水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3 |
公用工程部污水处理场储罐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4 |
化工原料产品罐区苯乙烯储罐冷冻系统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5 |
储运部重油罐组含硫油气回收凝液排放及重油泵防凝治理等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6 |
质量检验部仪表空、仪表氮气替代钢瓶气改造项目 |
只采购一台撬装设备 |
| 17 |
延迟焦化装置I/II柴油产品流程余热回收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8 |
炼油五部新增胺液储罐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19 |
石油焦制氢部雨排沟清污分离隐患治理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20 |
化工一部碳四装置脱瓶颈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21 |
化工二部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生产三元共聚产品改造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22 |
炼油一部1000万吨/年常减压装置I常压塔顶冷凝系统消瓶颈改造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 23 |
船燃储罐改储中质蜡油项目 |
基础设计概算已批复 |
2.2招标范围: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新增技改和隐患治理项目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暂定共计23个工程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设备、管线及钢结构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焊工考试;原材料检验等(检测单位需自备存源场地);甲采物资入库检验及其它委托事项。
2.3服务内容: 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新增技改和隐患治理项目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框架 ,暂定共计23个工程项目,为适配企业 ERP 关于投资类项目集成方案要求,经建设单位确认,依据招标结果签订具体项目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合同。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或缺陷责任期结束(以最后结束时间为准),暂定*开通会员可解锁*中交,以各主项建设单位实际批复的进度计划为准。
缺陷责任期为自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计算,自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之日起24个月或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先到为准;但法律法规对质量保证期另有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5服务地点:广东省揭阳市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
2.6工程总投资:暂定13896万元(含税)。
2.7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最高投标限价见附表1:《无损及理化检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表》。
2.8报价方式为: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投标人按本项目《无损及理化检测项目最高投标限价表》中单价最高限价,报出整体下浮率(百分比),并按该下浮率计算填报下浮后单价(本项目各单项报价采用的下浮率必须一致)。按统一整体下浮率计算后的各项投标单价,作为每个项目合同《无损及理化检测项目价格明细表》各清单项目的固定单价。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具有经省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核准项目应至少包含CG-常规检测(RT、UT、MT、PT)和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PA-相控阵超声检测,并提供有效的核准证书扫描件;
3.3.2具有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允许使用Ⅱ类射线装置、Ⅱ类放射源;放射源使用数量具有至少6枚源(以《辐射安全许可证》副本中标注的数量为准,需提供证书扫描件),检测单位需配备人员进行源库管理或者自备存源场所(需提供承诺)。
3.3.3持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应同时包括光谱、硬度、测厚)(需提供证书扫描件及相关附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报表测算,投标人2022年-2024年度3年平均资产总额小于平均负债总额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新建/改扩建/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服务业绩,且该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完成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协议书、对应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及该等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框架合同项下单份或多份子合同/委托书合计金额≥200 万元即符合金额要求,框架合同业绩按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或合计达标组)计1项有效业绩;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金额或时间不符的,业绩不予认定。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
3.6 信誉要求:
3.6.1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需承诺);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或开标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取消或暂停交易资格、被招标人取消市场准入的状态(以招标人提供相关信息作为评审依据查询路径: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主页--企管法规部--通知公告--广东石化承包商黑名单及失信承包商台账--清出承包商库名单)(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服务框架招标所需的主要无损检测设备,设备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 1 |
x 射线探伤机 |
|
| 2 |
γ射线探伤机 |
|
| 3 |
环境γ辐射监测仪 |
|
| 4 |
黑白密度计 |
|
| 5 |
射线底片数字化扫描仪 |
|
| 6 |
数字式超声波探伤仪 |
|
| 7 |
磁粉探伤仪 |
|
| 8 |
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仪(TOFD检测仪) |
|
| 9 |
相控阵超声检测仪(PA 检测仪) |
|
| 10 |
数字式超声测厚仪 |
|
| 11 |
里氏硬度计 |
|
| 12 |
全定量光谱仪 |
|
| 13 |
半定量光谱仪 |
|
| 14 |
黑光灯 |
|
| 15 |
渗透检测剂 |
注:
1.所列设备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所列设备的权属证明材料,包括购置发票或合法有效的租赁证明;若为租赁设备,除提供租赁合同外,还须同时提供设备出租方对该设备的购置发票。
3.8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要求
3.8.1.1 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1.2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RT、UT、PT、MT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1.3 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新建/改扩建/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项目经理工作业绩,且该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完成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协议书、对应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及该等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框架合同项下单份或多份子合同/委托书合计金额≥200 万元即符合金额要求,框架合同业绩按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或合计达标组)计 1 项有效业绩;项目经理须提供全过程参与项目业绩。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金额或时间不符的,业绩不予认定。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
3.8.2技术负责人要求:
3.8.2.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2.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RT和UT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Ⅲ级资格证,以及MT、PT、TOFD、PA特种设备无损检测Ⅱ级及以上资格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2.3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新建/改扩建/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项目技术负责人工作业绩,且该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完成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协议书、对应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及该等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框架合同项下单份或多份子合同/委托书合计金额≥200 万元即符合金额要求,框架合同业绩按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或合计达标组)计 1 项有效业绩;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全过程参与项目业绩。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金额或时间不符的,业绩不予认定。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
3.8.3安全负责人要求:
3.8.3.1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或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成绩报告单(成绩合格);同时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级及以上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HSE培训合格证书。(须注册/备案于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对应资格/证书扫描件。)
3.8.3.2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石油化工工程项目的新建/改扩建/隐患治理/维修改造(技改和检维修)工程无损及理化第三方检测项目安全负责人(或HSE经理)工作业绩,且该业绩合同金额≥200万元,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业绩完成时间以证书载明时间为准);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协议书、对应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及该等项目中交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框架合同项下单份或多份子合同/委托书合计金额≥200万元即符合金额要求,框架合同业绩按单项目委托书/子合同(或合计达标组)计 1 项有效业绩;安全负责人须提供全过程参与项目业绩。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金额或时间不符的,业绩不予认定。
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发票,评委现场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抽查验真。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导致无法验真的,其业绩无效。
3.8.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或HSE经理)及检测人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至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连续社保证明;
3.8.4.2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I级或I级以上资格,且所有射线操作人员必须持有《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证》,其中TOFD、PA操作人员必须具备Ⅱ级资质(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4.3各项检测工程师必须具备Ⅱ级检测或Ⅱ级检测以上资格,且每种检测方法Ⅱ级检测或Ⅱ级检测以上资格不少于2人;(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4.4检测评审人员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应至少配备一名RT及UT检测Ⅲ级检测人员。(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3.8.4.5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不得在本合同约定的检测期间内同时承担其他单位施工项目的检测工作;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等级及工作经历不低于被更换人。投标人可根据工程进度调配部分相应专业人员、检测人员,委派的专业人员、检测人员数量、专业需满足现场检测需求。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3.11 其他要求:
3.1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2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工期拖延、检测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11.3投标人需承诺当检测进度满足不了招标人要求时,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或将投标人合同范围内部分检测任务交给承担本项目其他装置检测任务的单位实施,并承担由于合同终止或工作量调整造成的检测项目综合单价差价产生的费用。(提供书面承诺书)
3.11.4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状态正常。
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http: //125.32.26.40:8300)。
3.11.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4月23日20时00分至4月2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如遇到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账号密码和招标平台一致,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后,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将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因为此次采取电子化招投标,未领取、遗失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快咨询或者办理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事宜。领取的,请咨询U-key是否过期。相关问题请咨询电子招标运维单位。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坐席)
投标人注册事宜请联系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日9:00至16:30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6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3.77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保证金保险或电子保函;选择电汇保证金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示操作即可获取其在本项目/标段的汇款信息。
投标人汇款完成30分钟后,在投标人界面将会更新该项目/标段“已缴纳保证金”金额。如有投标人遇到相关情况咨询反馈请项目负责人及时与财务人员和信息人员查证并协调处理。
②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段庆峰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刘海英
邮箱:shhwx@cnpc.com.cn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