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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LNG加注船航经广州水域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LNG加注船航经广州水域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项目已被批准,项目业主为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加注公司”)经营范围为LNG加注;天然气批发、零售。根据深圳加注公司的业务需求,在深圳西部为完成国际航行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作业途径广州水域必须要求相应的清障服务及拖轮护航服务。
2.2招标范围:保障LNG加注船“新奥普陀号”在西部港区开展LNG加注作业时航经广州水域提供安全保障技术服务。
2.3服务内容:LNG加注船航经广州水域安全保障技术服务(提供清障船及拖轮从珠江口2号引航员登轮点开始至铜鼓航道的入口T1浮标进出港时清道及护航服务)。
2.4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服务期期满或达到本项目预估合同量时(以先到者为准),合同终止。
2.5标段划分:1标段LNG加注船航经广州水域安全保障技术服务。预估合同量495万元人民币(含税)。
2.6服务地点:珠江口2号引航员登轮点开始至铜鼓航道的入口T1浮标。
2.7招标控制价:固定单价,LNG加注船航经广州水域提供清障船及拖轮进出港时清道护航全过程,每艘次清障船费用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每艘次拖轮费用人民币65000元(含税)。根据实际作业船只数量据实结算,费用均为一次进出港全过程包干价格。
2.8付款方式:每次服务结束后5日内,由中标人制作《服务费用结算清单》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或其他方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在5日内予以确认,确认无误后,由中标人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于20日内一次性以银行汇款的方式向中标人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项目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2投标人清障及拖轮护航作业船只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印制的船舶国籍证书以及中国船级社认证的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以上提供有效证明。
3.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有针对安全保障技术服务的人员组织架构,在作业过程中,安排并指定专人在作业船只驾驶台值班,确保甚高频、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正常,通讯畅通(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4船只要求:投标人的作业船只应长期位于珠江口水域,且需至少具备2艘马力不小于3000HP的拖轮(至少一艘为消拖两用拖轮)及2艘清障船只(自有船舶需提供所有权证书,租赁船舶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租船合同扫描件。作业船只暂未布置在珠江口水域的应提供承诺,中标后按作业需求安排作业船只位于珠江口水域待泊)。
3.5其他要求:投标人应于合同期间为加注船提供安全保障,所使用的船只必须符合海事规定的马力要求,保障LNG加注船安全的航经广州水域;自身资质、核心运营资产不存在任何瑕疵或第三方权利主张;不存在未了结的、可能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经济纠纷或法律纠纷或需向任何第三方承担可能对本项目履约产生实质性影响的连带责任(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至少一项(*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清障船及拖轮为LNG加注船舶(或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出港清道护航作业服务经验,或一项为LNG加注船舶(或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出港清障船清道服务经验及一项为LNG加注船舶(或危化品运输船舶)进出港拖轮护航作业服务经验,提供服务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根据所报2024年度(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8 信誉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④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以上内容评审委员会将在评审时根据情况进行核实,截图与现场查证结果不一致时,以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3.9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1 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5年 11 月 14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23:59:5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上银行支付。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6标书购买成功的投标人应关注该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该项目的澄清、答疑等全流程信息均于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另行通知,招标过程中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25日 09 :00:00 ,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富德生命保险大厦3901
联 系 人:田雨欣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业务监督
部门:深圳中石油国际液化天然气加注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门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17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沈阳市浑南国际软件园F7座
联 系 人:王楠 张东晓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wangnan06@cnpc.com.cn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2025 年 1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