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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非油品中央仓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BXS2607-FW003(2)-SHGS(HDFZX)493-65*开通会员可解锁*709-15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湖北销售公司非油品中央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湖北销售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并经公司党委会、管委会审议,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目前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估算金额14130000.00元,含税。
2.2招标范围:(一)服务内容
仓库服务,指围绕中央仓全流程仓储作业开展的一体化后勤运营服务,覆盖货品自入仓至出库交付全链条工作。主要作业内容包含:到货商品清点核对、质量检验、规格验收、系统入库建档、库位分区存放、在库库存日常管理、货品养护、定期盘点、订单分拣配货、复核打包、出库核验、单据台账登记、仓储数据实时更新、库区6S管理、货品异常处置、仓储安全管控等全系列标准化操作,保障商品存储安全、出入库高效准确,实现仓储流程闭环管理。
货物配送服务,指货品由中央仓发运至各加油站的全链路物流配送作业服务,覆盖货物出库分拣、装卸转运、货物运输、到站交付、逆向退货、库存核对全流程。主要作业内容包含:待配送货品分拣配货、库区装卸搬运、货物装车加固、全程货物运输、加油站现场卸货、货物质点交接、数量清点核验、到站验收确认;同步涵盖滞销、破损、退换货品逆向回收、退回中央仓清点入库、配送链路各节点台账登记、货物在途管控、周期盘点对账、货损异常处置、运输安全管理等全流程标准化作业,实现中央仓至加油站正向配送与逆向退货闭环管控,保障货物流转全程账实相符、交付准确、运输安全。
(二)标段(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满足以下所有服务标准及要求。
1.仓储标准
1.1 场地建设标准
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使用的仓储库区有效实用仓储面积不得少于5000㎡,仓库建筑须严格按照丙类及以上仓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建设;库区为标准化高台库,仓库室内有效净高不低于7米;全域配备功率充足、运行稳定的排风通风系统,通风条件满足货物常态化存储、防潮散热需求。库区消防、安防设施配置齐全,消防系统经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1.2 地理位置及权属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运营的全部仓储库房坐落于武汉市行政辖区内,不允许跨市异地仓储作业。
(1)自有库房。须完整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全套权属证明材料,承诺产权归属清晰无任何争议,房产、土地不存在抵押、质押、司法查封、冻结、权属纠纷等权利受限情形。
(2)租赁库房。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完整覆盖本项目服务周期,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完整租赁合同复印件(附带出租方产权佐证材料),租期内不得擅自退租、转租、关停库区。
1.3投标方仓储保险要求
(1)商品险。须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为本项目仓储场所内存放的招标方全部商品投保财产综合险(仓储类),投保金额不得低于仓储场所内招标方商品的实际货值,如仓储期间商品货值发生显著变动,投标方应在商品货值发生显著变动后15日内相应调整保额并补足保费,保险责任应至少涵盖火灾、爆炸、盗窃、抢劫、水浸、自然灾害等常见仓储风险。
(2)人身险。投标方须购买人身险,保险责任须包含仓储作业过程中,因投标方过失或意外事故导致投标方及第三方(含招标方员工、访客、供应商等)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
商品险、人身险须覆盖全部仓储服务期,投标方完成投保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保险单复印件及缴费凭证提交招标方备案。
2.设备配置要求
2.1 仓储作业设备
投标人须足额配置分拣枪、标准化打包操作台、重型高位仓储货架、高位堆垛叉车、普通内燃/电动叉车、电动仓储拖车、智能手持PDA终端等全套仓储作业设备,设备状态完好、定期维保,保障24小时库区作业使用。
2.2 库区配套及分区设施
库区全域全覆盖高清监控、充足工业照明、全天候安保值守、标准化消防、通风、排水系统;配套完善防鼠、防虫、防潮、防尘设施。
仓库须进行独立功能分区,至少划分:待检收货区、合格商品存储区、订单分拣区、出库待发区、破损商品隔离区、退换货专用存放区、杂物办公区,各区标识清晰、物理隔离。
3.配送车辆要求
3.1 车辆配置总量
投标人投入配送运营厢式货车总数量不少于30台,其中冷链厢式货车须满足加油站低温商品配送需求,全部车辆手续齐全、年检有效。车身整洁完好、车厢密闭无破损、车况安全稳定,投标时附全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3.2 随车作业人员
每台配送车辆配备随车装卸人员1—2名,负责站点货物搬运,完整将配送货品卸至各加油站招标人指定存放位置,承担卸货过程货损责任。
3.3 应急保障
须预留不少于2台备用厢式配送车辆,遇车辆故障、维修时即时替补,不得延误站点配送。
4.现场运营管理要求
4.1 全流程商品数量与质量管理
投标人全权负责商品全链条数质管控,覆盖供应商到货入仓、库区存储养护、订单分拣出库、货物运输配送、加油站现场验收、售后退换货全流程;全过程建立完整纸质+电子台账,对各环节产生的数量短缺、破损、变质、过期等数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2 商品到货验收管理
投标人负责供应商到货整车卸货、外观查验、数量逐单核对、商品保质期、规格型号核验;每批次到货商品开箱抽检比例不低于该批次收货总量10%,食品、日化等易损耗商品执行20%抽检;抽检发现批次不合格须全检并第一时间书面告知招标人及对应供应商。验收无误后当日向供应商出具正式货物接收单据,单据留存归档不少于2年。
4.3 到站卸货及现场赔付规则
车辆抵达加油站后,配合站点工作人员完成货物卸车、逐件清点核对;
(1)单批次货损、短少折算零售价金额300元(含)以内:现场当场完成赔付、补齐货物;
(2)单批次差异金额高于300元:当月对账完成全额赔付;
所有赔付均以商品站点零售标价核算。
4.4 退换货闭环管理
各加油站退回的破损、临期、滞销商品统一由配送车辆带回中央仓,投标人单独分区存放,按商品品类、对应供应商分类分拣登记;建立退换货专项台账,主动配合招标人、供应商完成退货对账、回收处置工作,妥善隔离残次货品,禁止残次品再次流入配送渠道。
5.信息系统功能要求
5.1 系统基础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自主运营、功能完备的物流订货及仓储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系统性能可同时支撑招标人省、市公司管理端及800座以上加油站终端同步开展线上订货、订单审核、库存查询、出入库管理;适配招标人全部合作供应商线上供货对账业务。
系统全年稳定运行,年宕机时长不得超过8小时,具备完整数据备份、网络安全防护措施,满足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相关标准;投标人承诺免费开放标准化数据对接接口,保障后期与招标人自有系统数据实时共享互通,承担运维全部费用。
5.2 多终端操作要求
系统支持手机移动端、平板电脑、电脑PC端三类终端登录操作,三端数据实时同步,页面加载流畅无卡顿、延迟,满足库区、加油站、管理端随时随地操作使用。
5.3 商品可视化展示要求
系统内每件商品完整上传六面高清实拍图片(正面、背面、左右两侧、顶面、底面),图片分辨率清晰可辨识商品细节、生产日期、防伪标识;支持缩略图快速预览、原图放大查看;同步上传商品介绍短视频,视频可在线直接播放。
5.4 入仓数据报送要求
供应商商品完成入库操作当日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入库次日 24:00前将完整到货数据推送至招标人管理端,数据包含供应商名称、单品到货数量、到货总货值、缺货明细、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存放库位等全部字段。
5.5 智能订货指导要求
系统自动抓取历史订单、周期销售、库存周转、季节波动等多维度数据,自动生成各加油站智能订货参考意见,包含建议订货数量、临期库存预警、滞销商品提醒,辅助站点合理下单控损。
6.商品配送管理
6.1 配送服务范围
配送服务指招标人商品自中央仓分拣出库,通过厢式货车运输配送至各合作加油站的全流程物流服务。
6.2 配送周期定义
以自然周为一个完整配送周期,周期流程:加油站线上发起订货→供应商送货至中央仓验收入库→投标人完成分拣打包装车→配送运输→加油站现场收货验收闭环。
6.3 配送时效标准
自中央仓完成该批次商品入库分拣完毕之日起计算,5个自然日内必须完成对应加油站全单配送交付。
6.4 保管货损差异处理
因投标人仓储保管不当造成货物丢失、破损、受潮淋湿、过期变质等一切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赔偿标准按照商品加油站零售价格核算,产生损失5个工作日内完成赔付,拒不赔付招标人有权从月度服务费中直接抵扣。
7.其他配套履约要求
7.1 月度运行分析报告
每月10日(含当日)前,向招标人同时提交纸质盖章版+电子档项目月度运行分析报告,完整附随入库单、分拣出库单、站点收货反馈单、库存统计、配送时效、货损赔付、退换货全套统计报表,数据真实可追溯。
7.2 驻场协同办公人员配置
投标人固定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驻招标人指定办公场所常态化协同办公,专职对接仓储、配送、系统对账、异常问题协调,人员在岗时间与招标人工作时间同步,人员更换须提前7个工作日报备招标人同意。
7.3 现有库存货物无偿转移承诺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加盖公章书面承诺:本项目若中标,中标后在招标人约定时限内,免费完成招标人现有全部库存商品转运至中标人指定中央仓库;转运全过程做好防护措施,转运途中产生任何货物短少、破损由投标人全额赔付,转运产生人工、车辆、包装、保险等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计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固定费率相结合的综合计价模式,仓储服务执行固定单价计价,货物配送服务执行固定费率计价。投标单位所投单价、费率为全费用包干价,包含人工、设备、场地、运输、安保、系统运维、管理、税费、风险、赔付、辅材、应急保障等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所有费用,履约期内固定不变,招标人不另行增补任何费用。
(五)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单价、费率)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否则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直接否决,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限价标准如下:
1.仓储服务限价
仓储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16.5元/平方米/月(含税价格),适用6%仓储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仓储费用按项目实际使用的有效仓储面积按月据实结算,投标单价不得高于该限价标准。
2.配送服务费率限价
配送服务费率最高投标限价:配送货值的5.51%(含税价格),适用9%交通运输服务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配送货值计算口径
配送货值为当期实际完成配送、交付至招标人加油站的对应商品货值,严格按照招标人与商品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单价核算,计算公式固定如下:
配送货值=招标人商品合同采购单价×当期实际配送验收合格数量
说明:仅以最终经加油站验收合格的商品数量核算货值,运输、仓储过程中产生的破损、短缺、退回、未交付商品不计入配送货值,相关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预算:1413万元。
(六)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服务起止时间、履约节点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七)结算方式
本项目结算周期、结算流程、对账要求、付款节点、票据要求、扣款规则、质保约束等全部结算相关事宜,均严格按照本项目正式合同文本约定条款执行。投标人投标即视为认可本项目全部结算规则,无任何异议。
(八)报价兜底约束
1.投标人所报仓储单价、配送费率包含全部履约风险,涵盖服务期内人工涨价、油价波动、场地运维、设备损耗、货损赔付、系统升级、合规整改等所有成本,履约期内不作任何调整。
2.任何单项报价突破对应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测算超限的,直接否决投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服务地点:湖北省
2.5服务期限:自合同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所有资质证件在开标当日须处于合法有效期内,真实完整、无伪造、变造、涂改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报名。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能够满足本项目仓储、配送一体化服务的合规运营要求。
信誉要求:以下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失信行为的相关处理办法详见附件一)。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集团级三商黑名单(http://www.cnpcbidding.com)或招标人本企业级“三商”黑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以招标人提供的黑名单为准)。
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交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承诺,最终以评标委员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文件认定为准)。
业绩要求:1.业绩范围:投标人须具备*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同时包含仓储保管+货物配送的一体化类似项目业绩,单一仓储、单一配送业绩不予认可。
2.证明资料:须提供①发票明细或提供合作方盖章确认的对账证明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②合同扫描件(首页、合同标的所在页、结算条款所在页和签署页等关键页)并加盖公章。业绩数量按合同数量统计,统计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度(2023年、2024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事业单位可提供收入支出表或收入费用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上述年度,仅需提供成立以来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审计报告必须是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且有注册会计师签字或盖章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根据提供的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将被否决。若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事业单位,则可提供其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安全合规承诺要求: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其承接的所有服务项目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承诺内容真实有效,存在虚假承诺的,直接否决投标,并承担相应失信责任。
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禁止转包;可对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如仓库收货环节卸货、快递发货等)进行分包,仓储管理、商品配送、系统运维、现场统筹管理等核心工作严禁分包。
3.合规交易承诺要求:承诺遵守《合规交易承诺函》(见文件)全部内容。
4.异议管理及失信惩戒承诺:投标人须承诺:若就本次招标事项向招标机构提出异议并收到正式答复后,对已查明的事实不接受,且无新的事实证据重复提出异议或升级异议,最终答复结果与原答复一致、未改变实质结论的,前述行为将被认定为不当异议。异议事项处理完毕后,投标人接受招标机构提请招标管理部门,遵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工程物装〔2024〕65号)相关规定,将该不当异议行为纳入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并予以惩戒。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23:59:00期间,点击【参与】,完成项目标段的投标登记。
云梦泽平台完成投标登记后,须登录中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完成标书费支付,具体操作方式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注意:投标报名与支付标书费为两个独立平台,标书费付款支持个人账户汇款。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招标文件下载: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参与并支付标书费后,登录并刷新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在“标段工作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4.4 本次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CA完成投标工作,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投标,CA办理网址:https://online.bjca.org.cn/v2/#/?channelId=PT1nTXljVE13QVRN#reloaded(具体操作详见云梦泽智慧平台>通知公告>操作说明中的“CA证书办理手册”的相关章节,CA证书办理问题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4.5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s://www2.cnpcbidding.com/)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步骤见云梦泽用户操作手册(投标端):
① 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请确保完成企业证书办理、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具体可参考操作手册中制作投标文件的相关章节)。
② 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需自行承担结果。
5.2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云梦泽智慧平台(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云梦泽智慧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3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CNY):100000.00元}。投标保证金按标段收取(如投标多个标段,对应投标的每一个标段支付一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1)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保险或电子保函;
(2)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或购买,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投标保证金支付途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电汇或保险)均通过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递交,具体操作见附件“招标费用支付操作指南(财税银)”;
(4)保证金递交成功后,投标人可使用电汇保证金或支付保险的汇款凭证作为保证金递交依据;
(5)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应选用信誉良好的银行或者专业担保公司进行担保,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时需将电子保函编入投标文件。
未按上述要求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梦泽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s://www.ymzec.com/bid/web-outportal/)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销售分公司
地址: 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149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陕西北路1726号
联系人: 杨老师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shwhnf@cnpc.com.cn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邮箱:shzbyy@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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