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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两岸文旅交流、拓展昆明核心客源市场、推动文旅产业招商合作、彰显昆明“湖滨春城·山水花都”城市品牌,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2026厦门旅博会昆明市参展搭建保障及宣传统筹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6厦门旅博会昆明市参展搭建保障及宣传统筹项目(目录代码及目录名称:A1503-公共公益展览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三、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单位性质:行政机关
四、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1.展位光地。租赁主通道处展位一个(225平方米)。
2.展台搭建。根据搭建效果图进行现场特装搭建。
3.宣传资源。整合展会期间宣传资源,包括位于展馆中心主舞台的昆明市文旅专场推介30分钟时段;发放给嘉宾、买家、媒体、专业观众、展商等装资料使用的无纺布手提袋画面;厦门旅博会小程序广告位;展馆序厅侧面看板;自媒体矩阵宣传。
4.宣传制作。制作昆明市展演推介视频拍摄及剪辑。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实施目的是彰显昆明“湖滨春城·山水花都”城市品牌,扩大昆明文旅吸引力,深化昆台文旅交流、拓展客源市场,推动文旅合作。本项目实施意义是提升昆明在两岸文旅格局中的影响力、促进引客入昆。
五、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59万元。
(二)资金来源:拟由市财政划拨。
六、承接标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目标要求
对展位光地进行租赁(主通道处展位一个,225平方米)。根据搭建效果图进行现场特装搭建。整合展会宣传资源。制作昆明市展演推介视频拍摄及剪辑。
八、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本项目预算金额为59万元,由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十、咨询方式
政府采购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法定代表人:马谦
地址:昆明市呈贡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
邮编:650500
联系人:黄鹏
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