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茗园天府31幢303室不动产
发布时间:
2025-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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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拍卖移送表

承办人

李法官

案号

(2025)苏1023执1510号

标的物名称

茗园天府31幢303室不动产

建筑总面积

95.26㎡

标的物所有人

陈* 曹**

联系方式

优先权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联系方式

其他利害关系人

联系方式

移送事项

☑拍卖(第 轮) □变卖

现场查看情况

□承办人 ☑财产处分组 ☑辅助机构

定价方式

□协商定价: ☑询价:396756元 □评估价:

当事人选择的司法网拍平台

☑淘宝 □京东 □

拍卖价格情况

一拍

起拍价

277730元

保证金

50000元

竞价增价幅度

2000元

二拍

起拍价

222184元

保证金

40000元

竞价增价幅度

2000元

变卖

起拍价

222184元

保证金

40000元

竞价增价幅度

2000元

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情况

☑不动产 □动产

不动产

类型

□厂房、土地 □商用 ☑住宅类

土地性质

☑出让 □划拨 □流转

装修情况

□毛坯 ☑简装 □精装

配套情况

是否包含固定装修 ☑是 □否

是否包含家具家电 □是 ☑否

附属设施情况:

查封情况

☑首封 □轮候已取得处置权

抵押情况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应支行

房屋占有

使用情况

□空关

□带租,租期情况,月租金情况

☑拍卖成交后腾空

□其他:

其他事项

是否唯一住房 □是 ☑否

是否清场 □是 ☑否

是否涤除租赁 □是 ☑否

有无钥匙 □有 ☑无

税费承担

☑各自承担

□:

动产

类型

□车辆 □资产类

保管地点

保管人及联系方式

车辆钥匙

□启动钥匙 □仅开门钥匙

是否组织看样

□是,本院组织

☑否,自行前往,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衡娟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其他注意事项

本院对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拍卖上述不动产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请各意向竞买人根据各地有关“法拍房”交易相关政策,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所属户籍问题、学区问题等及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气等原欠缴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单位咨询,并自行解决或承担。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法院拍卖上述不动产以交付时为准,买受人须接受拍卖标的物现状。拍卖中展示的照片、视频及现场看样时的状态仅供参考,不作为竞买成功后的移交标准,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相关职能部门确定为准。如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后果。标的物转移登记(即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及时办理。本院负责向相关单位或者部门送达成交确认裁定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具备即时办理过户条件的,因本次过户发生的税(费),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需由交易双方各自缴纳。原登记产权人应当缴纳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提交税务部门出具的原登记产权人己缴纳税(费)票据,可向本院书面申请退还垫付的税(费)款,由本院从成交价款中向买受人支付,退款申请截止日期为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之日起 15个自然日止,逾期本院不再保留成交价款,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具体税(费)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需特别说明事项

房屋未腾空,待拍卖成功后腾让,腾让时间视具体案件具体定。含租赁,租期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交付时以现状为准,拍卖人房屋外观、质量、杰哥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物业费、水电费等由买受人承担。

3、未经特别说明拍卖内容不含车库、车位。

4、本次拍卖不含可移动家具家电、厨房电器灯具等,具体可电话咨询。

厨房不含:燃气热水器,抽油烟机,灶具灯具等

阳台不含:晾衣架,洗衣机,可移动柜子灯具等。

客厅不含:沙发,电视,电视柜,茶几,餐桌椅子灯具等

卧室不含:空调,床,可移动柜子,桌椅,窗帘,电视灯具等

合议庭意见

挂网拍卖

局长意见

同意挂网

指挥中心意见

同意挂网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