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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生产700吨机械零部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株洲经济开发区云创智诚智能终端产业园9号楼302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红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红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3年搬迁至株洲经济开发区云创智诚智能终端产业园9号楼302号,从事水坝关键结构零部件生产(仅为机加工,不涉及表面处理工艺),原项目环评类别为豁免。该企业结合生产实际,原外委处理的抛丸工序拟将转为厂内自主完成,新增1间密闭式抛丸房。考虑项目的整体性,故本次项目将原有项目涉及的机械加工粉尘、设备噪声等污染物的产生环节、排放特征及治理措施,与新增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固废等污染因子一并纳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程分析。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1708.05㎡,主要建设内容为下料区、切割区、焊接区、机加工区、抛丸区以及半成品存放区、原料库、产品库等,同时配套建设供电、给水、排水等公用工程和废气、噪声和固废等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700吨机械零部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 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下料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下料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抛丸粉尘经“管道收集+脉冲式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DA001)”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浓度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云龙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用基础减振、隔音、优化布置等综合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分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一般固废(废边角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废焊渣、废钢砂)分类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回收单位,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含切削液边角废料)集中收集后置于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公众参与情况 |
根据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