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重油材料采购项目(二次)公开竞价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江西宜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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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建设需求,我分公司现就2026年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重油材料采购项目(二次),通过“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选取供应商,现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重油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奉新县境内(具体到达业主指定施工地点);

3.工程概况:奉新公路A1标、奉新县崇贤大道(一级公路)西延伸段新建工程(二期)未施工路段的所用重油材料;

4.招标控制价:本采购工程控制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及其单价限价,否则竞价无效);

5.供货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https://yccg.jxgyc.com/

三、公告期限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四、报价方式

1.竞价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1)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2)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无需);

(3)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4)附件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附件五 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如有)

备注: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上(1)~(6)所有文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2.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上传至“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3.响应文件按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清单作为认定依据,工程总量和总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核算,响应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报价最低(含税价)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清单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营重油等相关产品的营业执照。

2.与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则本次竞价无效,重新竞价或采取其他方式。

5.本项目采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进行公开竞价,各参与竞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须要能够熟练的操作赣云采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参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赣云采平台相关使用规则等其他要求”,下载地址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官方首页通知公告(https://yccg.jxgyc.com/),如有疑问请联系赣云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601-0088,本公开竞价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cgljs.cn/)公开发布。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特定要求: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相关重油材料业绩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

六、公开竞价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暂定)

单价限价

(元/T)

总价限价(元)

质量要求

重油

*开通会员可解锁*

各项指标符合以下要求:热值≥9500大卡,水分0,灰分≤0.13%,密度(1g/cm,开口闪点>45℃,硫含量(1%,恩氏粘度E50(条件度)50℃≤2)油品颜色呈黄色,若颜色不符,甲方有权拒收。

1

奉新公路A1标

87.585736

3900.00

341584.37

2

奉新县崇贤大道(一级公路)西延伸段新建工程(二期)

8.82

3900.00

34398

合计

人民币大写:叁拾柒万伍仟玖佰捌拾贰元叁角柒分

小写:¥*开通会员可解锁*

1、以上价格包含检测、包装、装卸、运输、保管、保险、增值税等的综合价,数量按照实际供货数量结算。

2、付款方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需开局增值税专用发票①奉新公路A1标:在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完成合同工程量100%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结算后付至97%,余下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②奉新县崇贤大道(一级公路)西延伸段新建工程(二期):工程全部完工且政府资金到位后支付至80%,工程竣工验收且经审计终审完成后支付至97%,剩余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

七、采购要求

1、发货:每批重油出厂前,投标人均应对重油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重油送到后,招标人有权对重油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重油不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时,招标人有权通知投标人更换和停止使用。

2、到货:投标人提供每批重油的清单,证明该重油已经试验分析,在各方面符合标准规范要求,该费用含在单价内。

3、运输:重油的运输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投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重油污染。

4.报价方必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保证工程的质量,若不能满足要求,成交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参与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投标,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6.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2)中选后不按响应文件要求履约、签订合同的;

(3)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8)受到市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中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选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8.本次中选结果公示期为2日。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甲方。

八、现场勘察时间

参与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九、其他

1.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价5%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

2.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奉新支行

银行账号:1508 2601 0900 0791 986

3.保证金缴纳凭证上的工程名称、金额必须与本项目工程名称、保证金额一致。

4.中选供应商应在平台确定预成交后5个日历天内,缴纳赣云采平台佣金与履约保证金,若中选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平台佣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5.中选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提交全套竞价文件纸质资料一份,用于归档留存。

十、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聘供应商,已完成工程量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地址:奉新县新吴路37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赣云采客服:电话:400-601-0088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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