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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项目建设需求,我分公司现就奉新县公路A1标弃土场绿化苗木采购(含栽植)项目(二次),通过“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以公开竞价的方式选取供应商,现诚邀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奉新县公路A1标弃土场绿化苗木采购(含栽植)项目;
2.项目地点:奉新县境内(具体到达业主指定施工地点);
3.工程概况:奉新公路A1标弃土场范围内的苗木绿化;
4.本采购工程控制总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报价不得超过总价限价及其单价限价,否则竞价无效);
5.供货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以监理工程师开工令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1.递交时间: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https://yccg.jxgyc.com/
三、公告期限
以系统要求时间为准
四、报价方式
1.竞价响应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包含:
(1)附件一 报价承诺书;
(2)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则无需);
(3)附件三 工期承诺函;
(4)附件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5)附件五 资格审查资料;
(6)其他(如有)
备注:响应文件须包含以上(1)~(6)所有文件,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响应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
2.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上传至“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系统,该电子档具备纸质文件同等法律效应。
3.响应文件按各供应商提交的报价清单作为认定依据,工程总量和总价以实际验收合格工程量为准核算,响应报价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报价最低(含税价)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价的原则,所报价格不能超过控制价。依据:提供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或签章的报价清单表、报价承诺书、工期承诺函等相关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绿化苗木销售相关的营业执照。
2.与业主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价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竞价。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与竞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以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则本次竞价无效,重新竞价或采取其他方式。
5.本项目采用“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进行公开竞价,各参与竞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须要能够熟练的操作赣云采平台相关业务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参与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赣云采平台相关使用规则等其他要求”,下载地址宜春市阳光采购平台(赣云采)官方首页通知公告(https://yccg.jxgyc.com/),如有疑问请联系赣云采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601-0088,本公开竞价公告同时在宜春公路信息网(http://gonglu.yichun.gov.cn/)、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ycgljs.cn/)公开发布。
6.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及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特定要求:提供近三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相关绿化苗木供货业绩至少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20万元)。
六、公开竞价内容
奉新县公路A1标弃土场绿化苗木采购(含栽植)项目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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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暂定) |
单价限价(元)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平整土地 |
含边坡 |
m2 |
41474.7 |
0.55 |
22811.09 |
|
2 |
湿地松 |
2 年生无纺布容器苗,地径>0.7 厘米、苗高>30 厘米 |
株 |
10150 |
3.5 |
35525 |
含苗、肥料、人工、工具等一切费用,验收存活率95%以上(验收需以甲方和林业局验收合格为准) |
3 |
木荷 |
2 年生无纺布容器苗,地径>0.7 厘米、苗高>60 厘米 |
株 |
2899 |
3.5 |
10146.5 |
含苗、肥料、人工、工具等一切费用,验收存活率95%以上(验收需以甲方和林业局验收合格为准) |
4 |
红叶石楠 |
带土球地径≥4 公分 |
株 |
1449 |
15 |
21735 |
含苗、肥料、人工、工具等一切费用,验收存活率95%以上(验收需以甲方和林业局验收合格为准) |
5 |
草籽撒播及覆膜 |
m2 |
41474.7 |
5 |
207373.5 |
含草籽、膜、材料、工具等一切费用,验收存活率95%以上(验收需以甲方和林业局验收合格为准) |
|
暂列金 |
项 |
1 |
30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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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计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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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验收数量以甲方和林业局实际验收为准,存活率95%以上,结算需开具增值税专票,付款方式为工程完工付款至合同金额的70%,验收后合格后付款至97%,余下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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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采购要求
1.本次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运输到项目地、卸车,包安全、施工(自备施工作业机械)、验收、保险、售后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签订协议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工地需由中选人购买保险,中选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在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选聘方确定中选单位后有权对工程量清单、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出具。
4.本次施工内容若在验收阶段出现验收不合格,中选单位必须无条件进行返工,若未按时交付影响使用,中选单位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中选单位必须完全响应以上承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报价方必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报价,保证工程的质量,若不能满足要求,成交中选单位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6.参与供应商不得恶意低价投标,扰乱市场,导致延误项目进展。
7.出现下列不良行为之一者,直接取消合作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的;
(2)中选后不按响应文件要求履约、签订合同的;
(3)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4)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严重缺乏履约能力的;
(8)受到市级以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8.中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以减轻可能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中选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9.本次中选结果公示期为2日。对本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送达至甲方。
八、现场勘察时间
参与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
九、其他
1.履约保证金:中选供应商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前,按合同价5%缴纳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该保证金全部无息退回。
2.指定接收保证金账户
履约保证金缴纳账户名称: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宜春奉新支行
银行账号:1508 2601 0900 0791 986
3.保证金缴纳凭证上的工程名称、金额必须与本项目工程名称、保证金额一致。
4.中选供应商应在平台确定预成交后5个日历天内,缴纳赣云采平台佣金与履约保证金,若中选供应商未按时缴纳平台佣金及履约保证金,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5.中选供应商在正式签订合同前,须提交全套竞价文件纸质资料一份,用于归档留存。
十、履行期限
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服从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如工期延误,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另选聘供应商,已完成工程量不予支付相关工程款项。
十一、联系方式
甲方: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奉新分公司
地址:奉新县新吴路375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赣云采客服:电话:400-601-0088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