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明董高速五合同项目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0
发布于
山东临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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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需求

高空作业机械 高空作业车

包月

1台 |

2.0个月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1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国三及以上

高空作业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功率:不限

平台额定载荷:不限

最大作业高度:不低于30000mm

最大作业幅度: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22000.00元/月

预计使用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场地占用费 住宿费

驾驶员要求:

年龄不超过55周岁,持有效证件,服从安排。

其他要求:

作业高度不低于30米高空作业车1台,要求设备状况良好。 1、机械进场前加满油,听从现场施工人员指挥;机械必须具备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否则不允许入场 ;必须有车辆商业险及操作手意外险。 2、施工中如果进行维修,维修时间不计算时间,如承租方施工需要,出租方有义务寻找替代设备,适当加班,不予结算加班费用; 3、司机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件,操作证书,熟悉操作规程,操作熟练,不得违章作业,否则引起的事故责任均由出租方负责。 4、接受我方安全技术交底教育,服从我方管理,人员安排,如因不服从我方管理,安排,或不按我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造成的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和损失,施工场地外的一切责任与协调归出租方负责。 5、餐费由出租方承担,每月600元标准,不足一月每人每天20元标准; 6、按月结算,据实结算。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电子债权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电子债权凭证在合同签订价格中已包含贴息费用,甲方均不再额外支付贴息费用。 乙方银行账户应开通网上银行,并具有电子承兑收付功能。甲方按照业主的付款进度和乙方的分项工程进度情况结算和支付,当月支付约为结算金额的75%,剩余尾款在约定期限(含提前退场)履行完成最终结算完毕6个月后支付。乙方应具备资金实力,如因业主方支付资金不足或者延期,乙方不得停机且不索要因停机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无需支付利息及因延期产生的任何费用及违约金,且不向甲方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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