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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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门市飞马塑业有限公司薄膜产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开通会员可解锁*021),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项目名称: |
薄膜产品新建项目 |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飞马塑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新会区三江镇利生八路北侧地块 |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佰博环保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为26000平方米,建筑面积74579.03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薄膜制品2500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吹膜、印刷、光固化、复合、熟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生活污水经自建“化粪池+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废机油、废抹布和手套、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油墨、油墨废包装桶、含油墨废抹布、废紫外灯管、废粘胶剂、粘胶剂废包装桶、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