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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的要求和结合本级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专项资金的实际情况,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拟于6月下旬举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为做好苗种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采购金额:本次活动采购金额为人民币7.6万元,包括鱼苗购买费、税费、公证费、检测费、运费、租车费、场地布置费、摄影费等费用。
二、采购品种:鲮鱼、鲫鱼、鳙鱼、草鱼。
三、供应商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以及良好的信誉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能同时具有四大家鱼的孵化培育生产设施和技术能力。
4、一年之内有两次及以上禁用药物检测呈阳性的水产苗种场,以及拒绝抽检或不接受监管的苗种场不得参与此次增殖放流苗种的招投标工作。
5、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增殖放流经济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检验的通知》(农办渔〔2009〕52号)要求,苗种供应商必须提供由具有水产苗种药残检验资质的质检机构对放流品种的氯霉素、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类代谢物等的检测报告。
6、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规定的时间准备好苗种,同时提供苗种产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按采购单位指定时间将生产符合规格和质量要求的苗种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交货和验收。
四、品种要求
1、品种规格及数量:
序号 |
苗种名称 |
数量 |
规格 |
1 |
鲮鱼 |
≥30万尾 |
全长>5厘米 |
2 |
鲫鱼 |
≥10万尾 |
全长>5厘米 |
3 |
鳙鱼 |
≥5万尾 |
全长>5厘米 |
4 |
草鱼 |
≥800尾 |
0.25千克~0.5千克/尾 |
2、根据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苗种应当是本地种的原种或者子一代。
3、苗种在放流前按照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苗种在放流前2-3天应停食,并在放流前1天捕捞暂养(“吊水”)。
4、苗种质量要求规格整齐、活力强、外观完整、体表光洁。
五、请符合相关条件并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合法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2、合法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验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4、2026年新会区渔业资源(淡水)增殖放流活动苗种供应商报价表;
5、2026年新会区渔业资源(淡水)增殖放流活动苗种采购报名登记表。
六、报名方式、时间
1. 报名方式:本次项目采用电子邮箱线上报名方式,意向投标人请按第五点要求整理完整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xhnyyy@126.com。
2. 报名时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逾期发送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新会区农业农村局,江门市新会区农林新村2座二楼渔业资源保护与发展股。联系人:张先生、陈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2026年新会区渔业资源(淡水)增殖放流活动苗种供应商报价表
2.2026年新会区渔业资源(淡水)增殖放流活动苗种采购报名登记表
江门市新会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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