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公示(优涂工坊(江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容器600万件、电子产品配件300万件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
2026-03-16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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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优涂工坊(江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包装容器600万件、电子产品配件300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开通会员可解锁*320),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东门路1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新会分局,邮编5291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塑料包装容器600万件、电子产品配件300万件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优涂工坊(江门)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睦洲镇新沙村礼乐围厂房A1自编十一卡至二十六卡
环评机构: 江门市庆华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4784平方米,建筑面积3680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包装容器600万件、电子产品配件30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注塑废气收集后汇入一套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紫外线烘干废气经过车间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设施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2.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水帘设备废水、气旋喷淋塔废水经过“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于水帘设备用水和气旋喷淋塔用水,定期更换的废水作为零散废水,交有资质的第三方零散废水处理机构进行转运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生活污水一体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水口料和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注塑生产;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集后交由专业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废液压油及其废桶、含油废抹布、手套、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渣、废UV紫外灯管、废丝印网版等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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