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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发改投字〔2025〕14号
关于对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东面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对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东面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的函》(东住建函〔2025〕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了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提升居民生活品质,改善街区整体风貌的需要。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东面片区老旧街区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504-36*开通会员可解锁*-268102)。
项目单位为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南昌市东湖区滕王阁东面片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更新改造配套道路、路灯、停车设施、建筑安全修复改造、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文化体育等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道路路面修复31880平方米,人行道修复14797平方米,路灯改造289盏,停车场改造4952平方米,路边公共停车位改造98个,增设机动车充电桩55个,非机动车棚改造1422平方米;建筑安全修复改造包括拆除违章建筑16643平方米,街区建筑安全防护修复108560平方米,屋面安全修复115477平方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改造包括适老化适儿化场所改造900平方米,居民服务驿站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改造25处,厕所改造450平方米,消防栓47个、灭火器353个、微型消防站5个,安全报警系统等;文化体育设施改造2944平方米,广告牌318个等。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约17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305.18万元。其中:其中:工程费用6161.1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1.13万元,预备费492.89万元。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
六、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认真组织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
七、请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南昌市东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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