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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开通会员可解锁*)、《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鲁政法〔2022〕13号)、《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滨发改投资〔2013〕248号)、《滨州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滨稳发〔2016〕4号)、《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全覆盖”工程实施细则(试行)》(滨政法委〔2021〕14号)等文件精神,将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滨州市主城区入河排污口整治及面源污染控制项目。
(二)建设单位
滨州市城乡水务局。
(三)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滨州市主城区。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初期雨水截污井37座,改造截污井12座;新建初期雨水调蓄池1座,设计规模2万立方米;改造入河排污口上游错混接点建筑小区16个;为改造入河排污口上游市政排水管网错混接点,新建及改造排水管网15.8km,主要包括黄河十二路(渤海十一路至渤海十八路)、黄河六路(新立河西路至渤海十八路)等路段,其中新建8.34km,改造7.46km。
(五)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实施,*开通会员可解锁*底完成,施工总工期21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及程序
(一)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文件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三)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四)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稳定风险等级,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五)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和自身生活的影响;
2、该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3、对该项目的态度;
4、对该项目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表达对拟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六、联系方式
您对本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给我们,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将对本项目具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们对您的积极参与表示由衷的感谢!
(一)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滨州市城乡水务局
联系人:徐鹏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锦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sdjhxmgl@yeah.net
公示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