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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576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及《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集体土地征收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437号)要求,沧源佤族自治县2026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并在云南省集体土地征收综合管理平台上完成了征地前期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正事项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发布的《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中,拟征收土地用途内容需予更正,部分政策依据已废止或已更新,具体更正事项如下:
(一)“1.3.2拟征收土地用途”内容由原来的“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特殊用地。”更正为“本次拟征收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
(二)“2.1工作依据”引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更正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三)“2.1工作依据”引用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更正为“《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四)“2.1工作依据”引用的“《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更正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令第17号)”;
(五)“2.1工作依据”引用的“《国土资源听证规定》(2004年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更正为“《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修正,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
(六)“2.1工作依据”引用的“《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1999年国土资源部第3号)”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废止,现更正删除该政策依据;
(七)“2.1工作依据”引用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17”更正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
(八)“2.1工作依据”引用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0)203号)”已更新,现更正删除该政策依据;
(九)“2.1工作依据”引用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更正为“《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
(十)“4.2土地现状调查成果(1)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成果”内容由原来的“拟征收土地对象为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特殊用地,共1.8656公顷。”更正为“拟征收土地对象为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项目,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其他特殊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共1.8656公顷”。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原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为切实维护征地前期工作严肃性和公信力,现发布更正公告,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予以更正。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公告发布后,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或者来访的方式反馈至县级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对此公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沧源佤族自治县2025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报告
联系人及电话:方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沧源佤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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