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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已由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涪陵发改〔2024〕15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涪陵区董家湾、红光桥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线路规整2150m 、污水管网3950m 、化粪池清掏或修补22 个、雨水管网2610m 、排水沟730m 、排水箱涵整修200m 、室外 消防管1750、围墙1060m、室外栏杆1250m、护坡喷浆处理2100m²、 挡墙390m、垃圾桶20套、道路硬化10560m、道路及院坝油化或修补41500m² 、防撞栏杆20m 、停车划线16450m² 、 改停车库 1300m²、巷道石材铺装4600m²、路灯250盏、监控50个、新建化粪池5个、车行道闸2部、新增健身器材20套及其他配套基础 设施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284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含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所属的室外附属改造、室外管网改造、路灯工程、智能化工程;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5.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前。
5.3招标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澄清。
6.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6.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及《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重庆江普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 联系人: | 孟彬 |
联系人: | 刘君春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涪陵区崇义董家湾、红光桥片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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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涪陵支行 |
43*开通会员可解锁*1845-82 |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马鞍支行 |
11*开通会员可解锁*VA000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