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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将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见附件)予以公示。对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反馈至mmszrzyj2863375@maoming.gov.cn。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海域使用申请人:茂名滨海新区建设项目服务中心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自然资源部南海调查中心
附件:广东茂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202604.pdf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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