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规告-批前﹝2026﹞097号 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广东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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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国土空间规划

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设计方案审批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如有意见,请向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反映。

一、公示时间

公示生效及终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为10个自然日)

二、公示内容

1、申请内容: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设计方案(详见附件)。

2、申请单位(人):广东茂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茂名市紫荆一路东侧、福兴路北侧

附注:该图为示意图,图件以审批文件为准。

三、公示地点

(一)茂名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maoming.gov.cn/。

(二)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项目建设现场。

四、反馈意见方式

(一)通过网络反馈方式在我局网站直接反馈意见。

(二)信函反馈意见的,通过信件邮寄或直接到茂名市茂名高新区七迳镇素水开发区素水路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提交意见。

五、公众反馈意见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说明提意见者与公示事项之间的利害关系。

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它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等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的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和公示稿编号。

(二)说明对公示项目提出意见的依据和理由。

附注:公众有效反馈意见日期为公示生效及终止日期内,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日期最后一天的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六、联系方式

网站:http://zrzyj.maoming.gov.cn/

联系地址:茂名高新区七迳镇素水开发区素水路

邮编:525000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单位:茂名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附件:茂规告-批前﹝2026﹞097号 茂名国家高新区工业用水厂及其配套设施工程南片区新建消防泵站及消防储罐设计方案批前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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