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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禅城区富兴盛五金喷塑厂(个人独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自信息挂网起5个工作日对外公示,如对项目在环保方面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佛山市禅城区通济大院13楼1304室,邮编:5280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hbhpk@chancheng.gov.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
佛山市禅城区富兴盛五金喷塑厂(个人独资)建设项目 |
佛山市禅城区富兴盛五金喷塑厂(个人独资) |
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外沙工业区5号地块之一宝元泰工业园5号-3-1A段 |
广东承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佛山市禅城区富兴盛五金喷塑厂(个人独资)建设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村尾村外沙工业区5号地块之一宝元泰工业园5号-3-1A段(住所申报)。总占地面积为1500m2,年产五金喷塑件150万件。 |
废水:项目不设洗手间等涉及生活废水排放的设施,项目北面距离园区综合楼12m,员工使用位于园区综合楼的公厕,因此项目范围内不产生生活污水。 废气:切割粉尘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砂粉尘经管道直连收集至滤芯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喷粉粉尘经喷粉柜负压收集至“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固化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编号为DA001,排放高度15m)。 噪声:采取优化布局、高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隔音和减振等措施。 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及沉降金属粉尘、金属碎屑、打砂滤芯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钢丸、挂具残留物、废滤芯、喷粉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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