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健康岗中体检及离职体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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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25
发布于
内蒙古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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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健康岗中体检及离职体检项目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6:15 13次阅读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健康岗中体检及离职体检项目【竞价文件】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健康岗中体检及离职体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优秀的供应商与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合作。竭诚欢迎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条目

内 容

项目名称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2025年职业健康岗中体检及离职体检项目

项目编号

XAYQ-2025ZB-0233

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投标人为采购单位员工(约900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包括岗中检查、离职检查),体检项目见附表;因离职人员无法确定人数及时间,人员分散无法统一集中,待岗中体检询价定价结束后由采购方提供具体离职体检项目,具体单价以岗中体检单价为准。

2、资金情况:采购人资金筹备到位,全部为企业自有资金。

3、采购要求:

(1)岗中体检采取集中体检方式进行。投标人必须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间进行岗中体检、采样,体检、采样期间食宿由采购单位提供,岗中体检报告自体检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告知采购方,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采购方。

(2)离职体检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即时方式开展。因采购单位员工离职体检比较分散,且由员工本人前往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考虑交通便利性和体检及时性,且根据属地监管原则,投标人须为赤峰市境内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离职体检报告的电子报告需7日内告知采购方,书面体检报告每月底邮寄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和接收人。

(3)投标人需按国家对接触职业危害人员进行健康监护要求的体检项目及采购方要求增加的项目对采购方人员进行检查;

(4)报价人对职业健康体检项目结果进行相关的职业健康评价,内容包括:所有受检者的检查结果;检出的患有疑似职业病的人员、有职业禁忌及出现异常情况人员的名单和处理建议;根据需要,结合作业环境监测资料,分析发生健康损害的原因,提出相应的措施、建议和需要向采购人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确保在体检服务期内完成所有人员体检。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最高限价:本项目报价需标明单人次、单项体检价格(体检项目见附表),综合单项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格。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7、结算要求:(1)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并服务完成后,甲方按照实际体检人员所对应的金额向乙方支付全额体检费用。

(2)乙方向甲方交付报告同时,必须向甲方开具并提交全额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提供合规的增值税发票,或者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不能抵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税务损失。

8、本次采购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报名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 2025 年9月30日9时00分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

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批准证书》,且具有与本次采购相适应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需提供资质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报价需同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服务不允许负偏差并填写偏差表(详见附件);

5、提供供应商对资格审查事项逐一响应情况的承诺书(详见附件);

6、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附网页截图),查询时间须在:从报名之日起。

8、《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9、《报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格式详见附件);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私自分包,不接受联合体;(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

2、供应商按照报价要求报价,按照资格审查标准和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按要求完成盖章、签字或签章,若未按要求提供,采购人有权视为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参与后续竞价。

3、采购方及本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供应商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4、如上传的供应商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供应商须注意保护,采购方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齐全性审核,采购人按照文件约定审查供应商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供应商负责。

报价规则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需标明单人次、单项体检价格(体检项目见附表),综合单项合计金额作为评审价格。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将视该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合同执行中不另支付。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注:

(1)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按照低价优先、报价相同时按照系统中递交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时间、价格全部一致,采购人有权确定成交供应商。

(2)报价为无效报价、审查资格不通过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并顺延下一低价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如果只有一家供应商参与报价,符合公告要求,且供应商网上提交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有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4)如有总价报价与单价报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报价为准修正总价报价,并以修正后的总价报价进行排序。

(5)潜在供应商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采购方式

网上竞价(单轮竞价,供应商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 年9月30日9时00分

2、地点:线上开标(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

报价流程

1、注册和报名阶段:供应商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签章助手安装:在《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首页右下角的下载中心下载CA锁对应的签章助手并安装。(注:在签章助手安装过程中关闭所有杀毒软件)

4、缴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供应商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5、报价阶段: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6、递交资料阶段:成交供应商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7、公示阶段: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

8、发布通知书:公示期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发布成交通知书。

报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小写: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缴纳方式: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人我的项目-投标/响应-投标保证金管理-点击缴纳按钮,会弹出需要转账的子账户信息)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投标人报价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保证金

保证内容

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供应商,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及代理机构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代理机构的代理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采购方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放弃成交资格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代理服务费;(2)未按文件约定时间递交报名资料的;(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4)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履约约定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指定地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负责将双方盖章合同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标后-合同签订处,采购方收到邮件且成交供应商已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

2、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公告和成交供应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针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采购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供应商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不收履约保证金。

服务费

1、固定金额:小写: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 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3、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组织方交纳服务费,不按时交纳的采购组织方有权从其报价保证金中扣除。

确定成交

确定1家成交供应商,确定方式为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均应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采购人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

2、如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顺延次低价且审查资料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供应商成交,也可以重新采购。

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冶炼小区

联 系 人:张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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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 件

附件1:供应商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体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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