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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18:53 15次阅读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编织袋破碎清洗销售项目
【竞价文件】
条目 |
内 容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编织袋破碎清洗销售项目 |
项目编号 |
XAYQ-2026XS-0002 |
项目概况 |
1、销售内容:破碎清洗后编织袋,约1500吨/年(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可能会有所增加或减少,最终以实际数量为准)。 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销售预算为360万元。 3、技术要求: 3.1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供方)每年有待处理废旧编织袋(吨袋)约1500吨,吨袋上附着矿粉、杂料。吨袋需进行破碎清洗处理,需方负责将清理下的矿粉、杂料运送至供方料仓指定位置,破碎清洗后吨袋售卖给需方。 3.2供方仅提供场地、水、电。场地面积约120平(不含吨袋堆放面积),供方仅提供一路水源、一路主电源至设备附近。 3.3 需方自行提供破碎清洗设备并在规定场地内进行建设,合同期满后需方将设备拆除、运走。 3.4为保证矿粉、杂料回收率,供方破碎清洗系统设备应至少包含吨袋转运设备、吨袋破碎机/撕碎机、分离设备(料、袋分离)、漂洗设备、吨袋压力打包设备、污水压滤系统及各设备之间的皮带或其他形式传送设备。破碎清洗系统设备处理量≥1吨/小时。需方设备须满足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规定和技术规范,符合国家环保技术标准和规范。设备成熟可靠,现场环境友好,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矿粉、杂料回收简单方便,吨袋清洗干净、彻底; 3.5需方负责收集破碎清洗后的矿粉、杂料并转运至指定位置; 3.6破碎清洗后吨袋必须无矿粉残留痕迹,出厂前必须经供方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售,如发现吨袋未清洗干净。供方有权要求供方重新清洗合格并进行考核(1000元/次)。吨袋清洗打包,晾干后称重,以约定价格出售给需方; 3.7吨袋清洗、打包、晾干后,需方根据生产进度及场地条件等因素按批次向需方提出出厂申请。供方对处理后吨袋进行检查,对合格的产品过磅称重,榜单由双方留存作为结算依据。留存榜单的货物总重不得大于200吨(200吨内必须进行结算、付款),否则后续货物不允许出厂。 3.8入厂施工时须按照供方公司制度提前做好三级教育并提供证明材料,入场时按要求格式提交入厂资料并做好8小时安全培训。需方必须指定一个专人负责现场生产及管理工作。本项目涉及特殊作业,需配备持证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4、提货地点: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煤电化基地冶炼小区。 5、确定成交买受人数量:1名。 6、报价要求: (1)销售单位根据客户报价情况确定最终成交单位。 (2)报价单填写要清晰明了,如含糊不清则视为无效报价。 7、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成交单位汽运自提,一切运输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货权转移后(货物离开销售单位既视为货权转移)所有风险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8、车辆要求:车辆运输途中的安全、环保等问题由成交单位负责,与销售单位无关。 9、供货期:本合同签订后45个自然日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具备生产条件。10、起始价:本项目以处理后的吨袋售卖价格(元/吨)作为竞标条件,起始价800.00元/吨,报价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及服务内容进行报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报价应考虑设备供应、安装、调试、劳务服务、税费、运费、保险费等各类费用)。报价单位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11、结算方式:双方根据榜单按月、季或年度进行结算。供方根据结算价格为需方开具全额13%增值税发票,需方付清所结款项。 12、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
报名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 *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 00 分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
买受人资格审查标准 |
买受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整理成PDF格式文件,通过“上传报价文件”模块线上递交: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是委托人参与报价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证明材料); 3、提供基本户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4、意向买受人提供响应承诺书(详见附件); 5、企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6、《竞价授权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完整(详见附件); 7、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转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与销售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注: 1、以上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否则将视为无效资料。销售单位项目负责人拒绝接收其他方式递交的所有资料,同时提醒买受人在竞价期间内注意自己单位信息的保密,保障公平竞价的环境。 2、如上传的买受人资格审核资料中涉及商业秘密的,买受人须注意保护,销售单位不负责承担资料泄密责任及因此引起的其他责任。 |
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报价结束后,销售单位按照文件约定审查买受人资料合规性,最终确定成交买受人和成交价格,其中资料真实性由买受人负责。 |
报价规则 |
1、报价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价方式: (1)报价单位通过平台电子竞价系统进行报价(元/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成交单位。起始价800.00元/吨。 (2)报价单内容须清晰、完整、规范,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报价。 (3)若本次销售仅有一家单位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未明显偏离市场价格,销售单位可确认其为成交单位,或重新组织销售活动。 注:潜在买受人发出报价即视为了解并认同项目公告及相关附件中的一切要求。 |
销售方式 |
网上一轮竞价,符合资格要求且报价最高者为成交单位。 |
报价流程 |
1、注册和报名阶段:买受人注册账户(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登录网址:https://www.nmgdkcx.com),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 2、签章办理阶段:(1)实体CA办理方式: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后进入右侧CA申请模块提交办理资料,提交完成后由平台办理邮寄。(2)地矿智采APP办理方式:进入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点击核心业务中的CA办理前往下载APP,下载完成后注册企业(由平台审核)或加入企业(由企业负责人登陆APP审核),审核通过后添加、申请用章,通过后即可使用。 3、交纳保证金阶段: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买受人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成功后即可在上述报价时间内进行报价。 4、报价阶段:买受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进行报价。 5、递交资料阶段:买受人在文件要求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资料递交。 6、加密解密阶段:(1)加密阶段:买受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需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加密处理。(2)解密阶段: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买受人需登录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进入“竞价大厅”模块,点击“解密”按钮,使用地矿智采APP/CA对文件进行解密处理。 7、公示阶段:买受人在公示期内可对公示内容向销售单位提出书面异议。 8、发布通知书: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妥善处理后1个工作日发布成交通知书。 |
保证金 |
1、缴纳金额:小写: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3、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买受人保证金到账时间以系统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账户信息: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呼和浩特分行 账 号:以系统通知信息为准(账号为系统随机生成的子账号) 5、保证金的退还:未成交单位保证金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且缴纳足额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
保证金 保证内容 |
为保护销售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买受人,销售单位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买受人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销售单位原因,如买受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销售单位有权扣除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销售单位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作为销售单位的赔偿);(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人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服务费;(2)买受人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况。 |
履约约定 |
1、《购销合同》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销售单位指定地址。 2、销售单位和成交买受人须按照销售公告和成交买受人的资格审查资料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合同签订前,销售单位有权针对成交买受人的履约能力(如有必要可进行现场考察)及买受人资格审查资料中所有材料(例如企业资质证书、人员证书、合同、发票、检测报告等,具体材料以销售公告中的要求为准)的真实性进行核验,成交买受人须通过提供原件等方式进行配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成交买受人自行承担。 4、履约保证金: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需缴纳人民币贰拾万元(¥200000.00元)“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成交买受人无违约行为,则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数无息退还(该保证金不为需方计取息)。如成交买受人不能如约履约本合同或有其他违约行为的,销售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但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并扣留该贰拾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归销售单位所有,由销售单位自行支配。 |
服务费 |
1、服务费计算方法:按照销售预算金额的1‰计算,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2、缴纳单位:由成交买受人缴纳。 3、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内蒙古银行锡林郭勒锡林东街支行 账 号:8611121*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 号:3*开通会员可解锁* 4、成交买受人需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向组织销售组织交纳服务费。 |
特别提示 |
1、买受人均应完全响应竞价文件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的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销售单位将不与该买受人签订合同。 2、如成交买受人撤回其报价,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购销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履约保证金,或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销售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
发布媒体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nmgygcg.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地质矿产集团阳光采购管理系统》:https://www.nmgdkcx.com,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
联系方式 |
销售单位: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内蒙古兴安银铅冶炼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内蒙古地矿创新咨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88号 联 系 人:任宏伟 邮 箱:nmgdikuang@139.com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附 件 |
附件1:买受人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格式 附件2:合同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