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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石家庄市中医院中山院区文化环境提升项目进行询价,报名单位资格要求及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中山院区文化环境提升项目。
(二)项目地点:石家庄市中医院中山院区大门口、二楼大厅南墙、西墙、北墙及二楼电梯口,具体点位以采购方现场确认为准。
(三)展示面积:二楼大厅南墙、西墙及北墙基础展示面积合计约93平方米,其中南墙约24平方米、西墙约36平方米、北墙约33平方米。大门口及二楼电梯口造型另计,具体制作面积以现场测量及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
(四)采购范围:展陈方案深化、图文排版、展陈制作、运输及二次搬运、现场安装、配套灯光电路布设与调试。
(五)主要建设内容:
1. 大门口主题造型。设计制作安装约8.4米×4.4米的主题造型。
2. 二楼大厅院史展墙。南墙基础展示面约8米×3米,西墙约12米×3米,北墙约11米×3米。设计制作安装墙面基础及层次造型。
3. 二楼电梯口文化造型。设计制作安装与整体展陈风格协调的造型。
(一)设计理念:围绕建院70周年主题,以医院发展历程为主线,融合中医药文化、重要历史节点及建设成果,统筹入口造型、院史展墙和电梯口展示内容。整体色彩、字体、材质及灯光应协调统一,兼顾展示效果、阅读便利与空间通行。
(二)设计成果:供应商应提供实施方案;成交后完成现场测量和深化设计,提交效果图、平面排版图、制作安装图及材料清单,明确尺寸、材质、工艺和固定方式。图文内容以采购方审核确认稿为准,确认后方可制作。
(三)材料及工艺:金属框架及立体字应牢固、平整,做好防锈处理;墙面造型采用轻钢龙骨、木工板、石膏板等相应材料;图文采用高清UV喷绘壁布、亚克力及PVC等材料,装饰造型采用雕刻、烤漆等工艺。成品应画面清晰、色彩一致、收口整齐,无明显变形、开裂、脱落及外露锐角。
(四)安装要求:材料及施工应满足使用环境的安全、环保和消防要求。灯带安装及电路布设应安全可靠、便于检修。施工应服从医院管理,做好成品保护、噪声及粉尘控制,不得影响正常诊疗和消防疏散;完工后清理现场并完成整体调试。
(五)实施周期:供应商应提交进度安排,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完成方案确认、制作安装及交付,满足建院70周年活动使用需要。具体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成果验收:完成全部展陈内容及配套安装,提交最终图文电子文件、竣工资料和维护说明。采购方按确认的方案、清单及合同进行验收,重点检查内容准确性、制作质量、安装牢固性和灯光效果;发现问题应整改后交付。
(七)售后服务: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质保期限、维修响应时间和服务措施,按合同约定承担质保期内质量问题的维修责任。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
说明:
1.本公告只为本项目评估询价使用。
2.报名单位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不得作假,否则报名无效。
| 报价单位名称 | |
| 报价 | |
| 服务内容 | |
| 询价人(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印章/签字)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