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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技术指导服务公开询价需求
为切实做好双减工作,进一步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拟购买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技术指导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保证相应社团技术指导服务品质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采购性价比,加强监督管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拟就“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技术指导服务”项目以公开挂网询价的方式进行,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询价目的
名称: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技术指导服务公开询价
项目预算:每学年人民币192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内容:澄音演讲朗诵社团课程实施及活动策划
1.在签订合同后的一周内派遣专业教师进行指导,开展澄音演讲朗诵社团课程服务,每周常规课一次,为期一学年。
2.负责学校澄音演讲朗诵社团课程及校内外相关展演及赛事活动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指导。
3.规划整个学年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活动,每次活动需提前规划主题并备课,提供课程展示方案和相关素材(含音视频材料等)。根据学校要求及实际情况在常规课程外适当增加排练,尽职尽责完成社团任务。
4.负责学生在澄音演讲朗诵社团活动期间的安全保障。
5.合作期间必须遵守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及业内相关职业操守守则。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单独关境地位的地区)注册,经年检合格,所投服务在其经营范围内,并有能力按本次采购文件要求按时、按质、按量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单位。
2.报价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报价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报价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报价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报价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投标人需有提供对公账户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能力。
4.为满足课后艺术服务的高质需求,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投标人应具备演讲朗诵执教资格和指导省市级演讲朗诵比赛的经验。
5.投标人拟配备的参与课后艺术服务的人员应该具备相关教学资质和丰富的经验。
6.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的一周起,时间为一学年。
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和数量
我校将按市场价格,以有效最低价原则,选定 1 家为服务成交供应商,若有 2 家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则投票选择成交供应商。
1.方式:填报价单,盖章,密封。
2.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提供报价,逾期视为放弃(节假日正常值班)。
3.地点: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政教处
4.咨询部门:杨老师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报价人复函内容(信封密封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响应本次询价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3.法人联系电话或授权代理人联系电话;(加盖公章)
六、其他事项
1.报价单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2.报价文件盖章后用信封密封后,于截止时间前送至学校南门岗亭处(田埠西路)。
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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